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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8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肃产能置换 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文件精神,坚决依法依规从严审核项目产能置换方案,防止弄虚作假,消除新增产能隐患,受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参照国家和辽宁省听证制度的有关规定,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拟组织召开本溪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日熔化量600吨平板玻璃生产线和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日熔化量100吨平板玻璃生产线产能置换方案听证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本溪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日熔化量600吨平板玻璃生产线和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日熔化量100吨平板玻璃生产线产能置换方案(详见附件1)的合法性、合规性,置换指标的真实性情况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29日。
地点:辽宁省本溪市。
三、听证组织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
四、每场项目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主持人(1名):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指定。
(二)听证记录人(1名):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指定。
(三)听证陈述人(1名):本溪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各自指定。
(四)听证监督人(1名):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邀请。
(五)行政机关管理人员: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
(六)听证代表:
1.利害关系人代表:名额不超过5名,通过公开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名额不超过4名,通过公开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3.行业专家:名额5名,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和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邀请产生。
4.法律工作者:名额1名,由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邀请产生。
5.听证机关认为应该参加的代表:待定。
(七)旁听人:名额不超过5名,通过自愿申请的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五、报名时间、期限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9月20日。
(二)报名方式:下载本公告附件2的报名表,填写后发邮件至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格载明的个人信息(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和理由(此项旁听人不用填写),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的,还应当填写所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办公场所等基本情况。
六、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参加人应在听证会前熟悉听证事项及听证材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溪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日熔化量600吨平板玻璃生产线和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日熔化量100吨平板玻璃生产线产能置换方案的合法、合规性,置换指标的真实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所提意见和建议应当说明依据和理由,并在听证会上提交。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
报名联系人:巩雪、李建峰(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
电话:18721073525 18811520635
邮箱:313792693@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溪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日熔化量600吨平板玻璃生产线和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日熔化量100吨平板玻璃生产线产能置换方案
2.听证会报名表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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