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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工业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文时间:2021-09-30 17:09:00

来源:投资与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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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为落实刘宁省长在《关于促进工业投资有关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以及智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暨促进工业领域投资工作会议要求,做好工业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管理,不断提高项目服务质量、优化项目管理、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工业振兴,省工信厅会同省发改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工业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3部分内容:

  一是总体要求。阐明了编制指导意见的根本遵循,提出了坚持效率与质量、主导与协同、增量与存量、扶优扶强与有序退出等4个并重原则,树立了以项目为抓手推动工业投资增长的工作目标。

  二是主要任务。针对项目“谋、立、推、建、运、改、退”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和诉求,提出了7方面12项任务。

  三是组织实施。在实施层面,提出提高认识,明确落实责任;依托专班,强化落实机制;加强指导,增强落实能力;检查督导,推进落实见效等4项落实措施。

  三、重点任务解析

  (一)关于如何谋划项目

  针对当前工业项目储备不足、各地区不善于谋项目、企业不知道从何入手谋划项目的现象,《指导意见》明确:

  各级工信和发改部门负责主动做好项目谋划方向的服务指导工作和谋划方式的创新引领工作。加强与国际国内战略咨询机构合作,帮助企业开展改造提升专项诊断服务。重点以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谋划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项目群,优先推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着力推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实施工业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能级。把保障五大安全作为谋划高质量项目的战略支点,提升把国家、省、市三级规划落实落细落到具体项目的能力。

  企业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遵照国家产业政策,立足本地优势,以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抓手,以重点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数字化赋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精益化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升级迭代、国际国内产业合作、产业链互嵌、消费升级、个性化需求等为重点谋划高质量发展项目。

  (二)关于如何高效合规立项

  针对工业项目立项服务不到位、“两高”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指导意见》明确:

  各级工信和发改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坚决贯彻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重点产业发展政策和省相关产业发展最新规定,依法依规实施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同时,要优化立项服务,依托和发挥项目谋划工作专班作用,推行建立项目“绿色通道”,配备项目“服务秘书”,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服务,确保具备条件的项目尽快审批、核准或备案。需要国家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重大项目,实行领导包保和责任部门专人专职负责,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及时提供专业指导,帮助园区和企业准备完善相关材料,抓紧履行相关程序,尽快完成项目立项。

  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新上“两高”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限制类技术改造的“两高”项目,要确保耗能量、排放量只减不增。坚决杜绝新建限制类和淘汰类的项目。

  (三)关于如何推进项目建设要件审批

  针对工业项目开工建设前用地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证、节能评估报告及批复、安全预评价、职业卫生预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要件办理时限较长问题,《指导意见》明确:

  各级工信和发改部门要加强协同保障,改进工作方法,主动学习借鉴国内推进重点项目实施效果突出的经验和做法,推广投资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纳入省、市重点推进项目清单的项目,自立项之日起,要依托全省项目谋划推进工作专班工作机制,强化协同推进保障作用,制定任务清单,每月调度工作进展,对各部门工作任务及时督促督办,杜绝因工作不到位拖延项目进度。

  企业要积极将项目有关信息报送至县、市(区)工信和发改部门,列入全省谋划推进项目清单中。要在常态化的月度项目调度工作中,及时将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反馈给工信和发改部门。由工信和发改收集、汇总后,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四)关于如何抓好项目实施建设

  针对部分工业项目建设质量和标准不高,有关部门服务保障不到位问题,《指导意见》明确:

  各级工信和发改部门要提供高效保障。项目专班要跟踪调度项目进度,帮助落实项目贷款和支持资金,做好电力线路及设备、市政道路管网配套、区域与厂区环保协调、进口设备通关、招工及培训等项目建设全流程服务。还要主动指导帮助企业在原材料供应、物流配送、产品市场对接、重点工程配套等方面帮助企业、园区做好预安排,确保项目投产即见效并尽快达到设计标准。合力保证项目建设高质量,项目施工高效率,项目建成高效益。

  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标准、规范,坚持高标准施工建设,招标选择高质量施工队伍,严格项目施工监理,做好资金安排和资金平衡,按设计要求加快设备选型和招标采购,提前准备进口设备通关查验,协调好设备安装调试,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工期。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即着手准备项目投产后,原材料采购、物流配送、市场对接等相关工作,及时反映有关问题,保障项目按设计标准投产达效

  (五)关于如何确保项目运行良好

  针对工业项目投产运行后,各方面生产要素保障不及时问题,《指导意见》明确:

  各级工信和发改部门要密切跟踪服务,做到下有所呼,上有所应。及时将投产运行新项目纳入运行监测系统,跟踪重点企业生产订单、原材料价格、产业链供应链、市场销售、运行资金等变化情况,及时预警和跟进服务。利用全省生产要素服务平台,开展要素供需对接,促进产业链上下游配套衔接、供给侧与需求侧有效结合。加强政府采购、市场开拓、品牌推广、技术联盟、职业教育等方面服务,帮助企业有效释放产能。积极推进建立完善企业运行应急协调机制,在流动资金紧张、原材料和零部件缺供、电力供应吃紧、物流受阻等问题凸显之际,尽快帮助舒缓和解决。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不断探索减轻企业负担的有效举措。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加大清欠工作力度。

  企业要积极加强同政府部门的沟通,充分利用好工信和发改部门服务企业的工作平台,及时反馈生产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对政府部门为推进企业发展开展的服务,要做好高质量高效率地反馈。

  (六)关于如何加强技术改造

  针对当前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升级意愿不强、改造升级方向把握不准等问题,《指导意见》明确:

  各级工信和发改部门要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发挥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引领作用,支持做好数字化、绿色化、安全和质量等方面的改造提升工作。

  企业要适应市场技术升级新需求,加大力度开展改造升级。要实施数字化赋能技术改造,打造一批智能化车间、智能化工厂。要实施提升工业能效、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改造,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要实施精益化管理和精益化制造技术改造,改进工艺流程,加强过程控制,提高产品质量。要实施高风险工业产品、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改造,加快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提高工业企业安全水平。危化品企业要严格落实搬迁改造等相关要求。

  (七)关于如何引导有序退出落后产能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全省工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客观需要,《指导意见》明确:

  各级工信和发改部门要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坚决推动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落后生产能力淘汰退出。按照国家政策和地方相应政策规定,对职工安置、企业转产等给予补偿和支持。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市场竞争机制和倒逼机制,营造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搬迁改造等途径退出不适应市场要求的产能。研究制定专项政策,支持企业有序退出,为产业新发展、园区新提升腾出发展空间。

  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落实钢铁、有色金属、铁合金、石化、轻工、纺织、建材等淘汰落后产能要求。

  四、保障措施

  省工信厅、省发改委要对各地区、县(市、区)、重点园区进行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全省对工业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管理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并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区推进、落实工业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及时予以表彰和通报。

  附件: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工业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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