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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2-09-21 16:57:00

来源: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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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节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215号)要求,为深入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服务商对我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撑作用,加快构建数字化转型服务生态,现征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围绕做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具有较好的行业知识积累、技术开发能力、行业服务生态,熟悉中小企业需求,参与意愿强烈,能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培训咨询、诊断评估、设备改造、软件应用服务的服务商。

  二、申报要求

  (一)在省内登记注册、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社会信用。

  (二)具有较强的项目实施能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至少提供3个以上成功的示范案例(项目或案例获评国家、省级称号的优先)。

  (三)具有一定规模的具备较深造诣和丰富经验的专家团队,并愿意参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活动和工作。

  (四)满足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分类目录要求(附件1),并在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中具备至少一类实施服务能力(附件2)。

  三、支持方式

  对入选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省工信厅将发布服务商推荐名录,组织省内中小企业与服务商开展线上线下对接合作,多渠道宣传推广典型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

  四、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辽宁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见附件3),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报送至省工信厅。

  (二)择优遴选。省工信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步入选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

  (三)网上公示。对初步入选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通过省工信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正式公布。经网上公示无异议,省工信厅公布辽宁省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名单。

  五、相关要求

  (一)10月20日前,各市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推荐文件及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省工信厅。

  (二)对在服务中弄虚作假、质量低劣、不正当竞争造成恶劣影响的,经核实后取消其资格。

  联系人:李庆伟 024-86906664 文露 18604041767

  邮箱:lnmyjj@163.com

  附件:

  1.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分类目录

  2. 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1年)

  3. 辽宁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

  4. 2022年辽宁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推荐汇总表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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