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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不含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各市分行(不含大连市),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辽宁省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一级分行及直属分行(不含大连市),邮政储蓄银行辽宁省分行,辽宁农商银行,辽沈银行,盛京银行,辽宁振兴银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建立完善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工厂工作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工厂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490号,以下简称“《通知》”),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部署落实。现就我省用好相关政策支持绿色工厂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融资需求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国家级绿色工厂按照《通知》中的重点支持方向,通过工信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在线填报项目融资需求(见《通知》附件),并对项目合规性和融资需求进行审核,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如有重大项目融资需求可随时报送。
二、做好融资对接
支持各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好信贷市场服务平台,及时回应推送的项目或企业融资需求,开展线上、线下多渠道的融资对接,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给予金融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制定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工厂工作方案,建立有效服务绿色工厂建设发展的激励机制,开展特色化金融创新,强化贷后管理。
三、强化监测督导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各市分行要强化对融资对接情况的监测督导,建立金融支持绿色工厂信息通报机制。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过培训、辅导等方式,引导绿色工厂依法合规诚信经营,防范信用风险。
四、联系方式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资源处
联系人:田甜 电话:024—86892792
(二)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信贷政策管理处
联系人:边赛 电话:024—23440227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工厂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490号)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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