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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辽工信发〔2022〕209号),按照《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5〕3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培育评价工作,经企业自评、各市审核公示、省级抽审等程序,确定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等326家企业(见附件)为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2025年度第三批),有效期为2025年12月至2028年11月。
现予以公告。
附件: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2025年度第三批)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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