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按照绿色制造单位动态管理有关规定,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确认,我厅对前九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进行动态调整,7家绿色工厂移出名单,6家绿色工厂变更名称(见附件)。
请各地加强对列入绿色制造名单单位的跟踪指导和动态管理,按时组织填报年度动态管理对标表,并对各项关键指标进行审核,提出动态调整意见。对于有关单位发生名称变更、重大变更、关键指标不符合评价要求,以及发生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的,经现场核实后要及时上报。
附件:绿色制造名单动态调整表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