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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5-04-10 15:49:45

来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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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水务)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加快先进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提升工业用水效率,根据《工信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7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钢铁、石化化工、纺织染整、造纸、食品、皮革、制药、建材、有色金属、机械、煤炭、电力等行业和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供应单位。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征集范围

  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高效冷却或洗涤、非常规水利用、用水智能管控、节水减污降碳协同等方向,以及适用于严重缺水地区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

  1.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主要指将高耗水生产工艺替换为更节水或低水耗的新工艺,以减少水资源使用和浪费。

  2.高效冷却或洗涤。主要指以较少水耗实现高效、环保洗涤或通过循环利用等方式达到冷却效果等。

  3.非常规水利用。主要指利用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及海水淡化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替代常规水用于工业生产。

  4.用水智能管控。主要指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工业用水数字化管理水平,实现高效用水。

  5.节水减污降碳协同。主要指采用节水减污和温室气体减排协同控制等手段,推动不同水质特点废水协同处理。

  (三)征集类别

  主要分为研发类、产业化示范类和推广应用类。

  1.研发类:指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集成创新等方式,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已有阶段性成果、节水效果明显、知识产权明晰,并经用户初步验证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2.产业化示范类:指技术基本成熟、知识产权明晰、节水效果显著、推广应用前景广阔、已具备应用基础条件但尚未实现产业化的重大关键工艺、技术和装备。

  3.推广应用类:指技术成熟、装备性能稳定、节水效果好、知识产权明晰、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目前已有成熟应用案例,技术普及率相对较低,但已实现产业化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工业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单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申报书》(附件123),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二)汇总推荐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形成推荐意见,填写“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荐汇总表”(附件4),610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报送省工信厅、省水利厅。

  三、联系方式

  (一)工业和信息化厅资源处

  联系人:田甜

   话:024-86892792

   箱:lngxwzyc@163.com

  (二)水利厅水资源

  联系人:李庆昕

   话:024-62181911

   箱:lnssltjszx@163.com

  附件:1.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申报书(研发类)

     2.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申报书(产业化示范类)

     3.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申报书(推广应用类)

     4.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荐汇总表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水利厅

  2025331

附件下载
  • 主办单位: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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