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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3-07-05 08:32:58

来源:两化融合推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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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不含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转发给你们,同时,对2023年有关试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高度重视,全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要求,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引导技术、资金、人才等各类创新资源向中小企业汇聚,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

  二、申报试点的城市,请按照通知要求编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需包括城市现有工作基础、工作目标、实施内容、资金使用方向、保障措施、责任分工等内容,并于7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PDF版(光盘刻录)申报材料各一式三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张诗蕾 024-86913987

  辽宁省财政厅 刘姝熠 024-22825350

  附件: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财政厅

                                    20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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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办单位: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
  • 邮编:11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