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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梯度培育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2-05-29 13:26:00

来源: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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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工信改革〔2022〕101号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梯度培育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为贯彻《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推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促进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改革〔2022〕9号),经企业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官网公示等程序,确定2022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梯度培育企业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予沈阳微控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主动磁悬浮飞轮储能产品等1105项产品(技术)为2022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称号;沈阳海为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556家企业为2022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等310家企业为2022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名单见附件1-3)

  二、“专精特新”企业要坚持“以恒心办恒业”,专注细分市场、聚焦主业,不断提升创新能力,争当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和创新重要发源地。要成为解决“卡脖子”问题的生力军,产业链供应链的配套专家,逐步成长为专业细分领域的单项冠军,为实体经济做强做优特别是提高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并完善“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加大“专精特新”产品和企业的孵化和培育力度,补充优质企业源头活水;加强政策支持,健全梯度培育企业的支持举措,推动技术、人才、数据等要素向这些优质企业集聚;开展精准服务,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维护“专精特新”品牌,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四、省级“专精特新”梯度培育企业(含产品、技术)有效期3年,2022年度的产品(技术)和企业有效期为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跟踪服务和监督检查。有效期内发现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我厅将撤销称号。

  附件:

  1.2022年度辽宁省 “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名单

  2.2022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名单

  3.2022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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