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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3〕15号)、《辽宁省菱镁矿浮选及镁砂行业产能置换办法》(辽工信建材〔2024〕18号)要求,根据菱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经企业申请、市工信部门初审、我厅审核,现将海城市国田矿业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新建轻烧氧化镁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反馈,并提供书面依据。
联系电话:024-86893478 86893589(传真)
邮 箱:lngxwjcc@126.com
附件:公示产能置换方案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下载 |
1.海城市国田矿业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docx
2.海城市辰昊镁业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docx
3.海城市中昊镁业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docx
4.海城市谦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docx
5.海城市华丰镁业矿产品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docx
6.海城东格镁业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docx
7.海城市环菱镁制品制造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docx
8.海城市石粉二厂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docx
2.海城市辰昊镁业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docx
3.海城市中昊镁业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docx
4.海城市谦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docx
5.海城市华丰镁业矿产品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docx
6.海城东格镁业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docx
7.海城市环菱镁制品制造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docx
8.海城市石粉二厂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