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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废钢、废铜铝规范条件企业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5-07-07 10:26:31

来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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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进一步加快构建我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再生资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规范条件企业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一)申报范围

  符合工信部《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铝行业规范条件》中“再生铝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的相关企业。

  (二)认定标准

  符合省级废钢、废铜铝、再生铝规范条件企业认定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铝行业规范条件》有关标准和要求,经综合考量后择优确定。

  (三)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应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的符合性作出详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各市工信局要严格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对申报企业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企业提供的项目投资立项、土地、环保、安全等批复性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需经地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复核确认)。请于830日前将申请企业材料、审核意见和推荐文件等(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送省工信厅资源处。

  二、做好申报工信部规范条件企业的准备

  各地要建立完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培育工作机制,制定培育工作方案,明确培育目标和措施,形成省级、国家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培育有机衔接的梯度培育体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要求,从省级废钢、废铜铝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中择优推荐申报工信部废钢、废铜铝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公布的国家级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同时列为省级废钢、废铜铝规范条件企业名单。重点加强对申报审核未通过企业的指导帮扶,纳入重点培育对象,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帮助企业尽快完善提高,争取尽快申报成功。

  三、公布名单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省级废钢、废铜铝规范条件企业进行评审,并依据相关要求和标准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实,对符合要求的择优确定年度废钢、废铜铝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省级层面废钢、废铜铝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并予以公布。

  四、事中事后监管

  各市工信局要组织已公布的规范企业应用省再生资源产业数字化平台,并通过平台及时跟踪了解已公告企业生产运行情况,作为加强企业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发挥已公布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提升本地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对已公布的规模以下废钢、废铜铝加工行业规范企业,各市工信局要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现场审核,强化数据审核和分析,对产能利用率低于10%的企业,督促其整改升规,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企业,应报请省工信厅撤销省级规范条件企业。

  联系方式牛大群,电话:024-86892792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邮编110032

  附件: 1.规范条件企业审核情况一览表

     2.《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3.《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4.《铝行业规范条件》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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