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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4.0版)》的政策解读

发文时间:2025-12-22 15:13:41

来源:电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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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13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东北能源监管局联合印发“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4.0版,辽工信电力〔2025175176号,以下简称“规则及细则”),“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3.1版)同时废止。为便于各地各部门更好理解和执行,现就“规则及细则”(试行4.0版)有关修订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4年10月至今,国家部委密集出台了《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电力市场相关的政策文件。“规则及细则”亟须调整适应国家政策变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东北能源监管局组织辽宁电力现货市场研究专班,针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逐项修订。

  二、主要修订内容

  “规则及细则”(试行4.0版)仍采取“1+7”架构,即1个运营规则、7个实施细则,其中《辽宁省电力市场准入注册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更名为《辽宁省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对应落实国家《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具体内容上重点调整市场报价出清范围、增加市场主体类型、放宽市场主体考核标准,更改市场结算方式等,并进行了必要的勘误。

  (一)增加限制行使市场力的措施。辽宁电力现货市场表现为多寡头低寡占型市场,单一发电集团不具备操纵市场的能力,但多集团联合时将有操纵和影响市场的可能。在《辽宁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4.0版)中,建立市场力缓解条款,依据报价检测结果和市场力评估分析结果,使用核定成本替换报价等价格监管手段,限制发电企业行使市场力。

  (二)调整市场报价出清上下限。《辽宁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辽发改价格〔2025〕734号,以下简称《省新能源市场改革方案》)是我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省内政策文件,要求适当放宽现货市场限价,现货市场申报价格上限确定为1.1元/千瓦时,出清价格上限为1.5元/千瓦时,申报价格、出清价格下限均为-0.1元/千瓦时。《辽宁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4.0版)进行相应调整,辽宁电力市场将进入“负电价”时代。

  (三)明确新型主体参与市场方式。“规则及细则”(试行3.1版)中对新型市场主体注册和参与流程框架性要求的基础上,《辽宁省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4.0版)进一步细化明确虚拟电厂、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注册基本条件。《辽宁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4.0版)明确虚拟电厂、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均以“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在现货市场中优先出清。分布式新能源按照是否具备独立计量、控制、预测等功能,结合主体选择,以“报量报价”“报量不报价”“不报量不报价”多种形式参与现货市场,实现新能源发电量全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四)放宽市场主体中长期签约要求。按照《省新能源市场改革方案》要求,《辽宁省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衔接实施细则》(试行4.0版)取消新能源、核电和与电厂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批发用户)的中长期签约比例要求,充分发挥经营主体自主性和市场调节作用,同时保持燃煤火电和售电公司中长期签约比例不低于70%,发挥中长期市场稳定供需预期,平抑市场波动作用。

  (五)暂停日前市场电能量结算。按照《省新能源市场改革方案》要求,日前市场仅开展预出清和可靠性机组组合,预出清结果不用于结算。《辽宁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试行4.0版)明确日前市场正常组织,暂不开展日前市场电能量结算,旨在突出实时市场出清物理属性,同时继续发挥日前市场提前发现潜在供需失衡风险,优化机组组合和出力曲线作用,避免交易制度的金融化。

  (六)更改市场结算方式。按照《省新能源市场改革方案》要求,配合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辽宁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试行4.0版)将试行3.1版中,中长期交易全量全价结算,偏差电量按现货价格结算的“差量结算方式”,更改为现货市场全电量现货价格结算,中长期合约电量按照中长期合约价格与现货市场价格之差结算的“差价结算方式”。经推论两者在结算结果上没有差异,但“差价结算方式”不易被市场主体理解,要在后期进行深入培训。

  (七)改变辅助服务费用分摊方式。为落实《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要求,《辽宁省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实施细则》(试行4.0版)对比试行3.1版,调频市场补偿费用由并网发电单元按照其实际上网电量比例分摊,修改为由用户用电量和未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的上网电量共同分担。

  “辽宁规则及细则”印发后,将作为辽宁电力市场的规则体系文件,指导辽宁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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