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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5年版)》补充公示
根据《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辽财经规〔2020〕5号)等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在已发布的《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5年版)》中增补1项装备,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4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省工信厅装备工业二处。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518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国光 024-86894130
附件:拟增补条目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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