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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工信部原〔2024〕206号)要求,经企业和本溪市工信局申请,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组织召开跨省产能置换听证会议审议通过,现对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4#线节能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反馈。
联系电话:024-86893478/86893589(传真)
邮 箱:lngxwjcc@126.com
附 件:1.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4#线节能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2.太原平板玻璃有限公司拆除承诺书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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