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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推进县域第二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发文时间:2017-10-26 13:10:00

来源:投资与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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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快推进县域第二产业发展,不断壮大县域实体经济实力,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以工业强县、产业兴县为目标,以产业园区为依托,以特色产业为主导,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提升县域企业经营规模,厚植县域产业发展优势,不断增强第二产业对地方经济的支撑能力和内生动力,努力走出一条扩规模、优结构、增效益、可持续的县域第二产业发展之路。

二、发展目标

2018-2020年,县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每年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规模以上企业数量每年增加200户以上。工业园区规模以上企业数量、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每年保持两位数增长。

三、重点任务

深入落实工业八大门类产业发展政策,统筹考虑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环境容量等实际条件,加快发展壮大工业产业园区,重点发展农产品深加工、资源精深加工、特色消费品和装备制造配套产业,大力发展建筑业,做大做强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进实施一批重点工业项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县域第二产业发展。

(一)发展工业产业园区

各县(市)重点培育一个农副产品深加工园区和一个地方特色主导产业园区。一是积极引导工业企业向产业园区集聚,新上项目和搬迁改造企业要入园发展,提高县域产业园区集聚度和发展质量。二是积极探索园区产业承接新模式、新机制,以辽西北地区县(市)为重点,主动承接京津冀、长三角产业转移,发挥沈阳、大连等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城区内装备制造、化工、冶金等企业有序向县(市)工业园区搬迁,促进产业转移和产业链协作配套发展。三是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和我省自贸区建设的有利契机,以沈阳、大连、营口周边的县(市)为重点,积极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出口生产加工基地,大力推动县域龙头企业、特色产品“走出去”,不断扩大工业出口。牵头单位:各县(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各市政府

(二)培育特色支柱产业

1.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推进“一县一业”建设,重点发展粮油、畜禽产品、果蔬、林下产品和水产品等农产品加工产业,延伸产业链条,积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和保护,发展壮大一批有规模、有品牌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打造具有特色的区域品牌。粮油加工业重点发展主食加工,积极开发副产品综合利用;畜禽产品加工业重点发展肉、蛋及奶产品加工,推广用现代工艺生产传统风味制品;果蔬产品加工业重点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加工,提高清洗、分级、预冷、保鲜、杀菌和包装等商品化后处理能力;林下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食用菌、野生浆果、坚果、山野菜产品等,开发特色产品;水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系列鱼制品、风味食品、速冷制品、保健方便制品等,不断提高水产品附加值。牵头单位:各县(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农委,配合单位:省林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畜牧局,各市政府

2.发展资源精深加工产业。利用自然资源优势,在合理保护资源的前提下,延伸精深加工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打造一批富有地域和产业特色的资源精深加工基地县(市)。依托台安县、本溪县、凌源市和朝阳县等,重点发展钢材深加工、金属新材料产业;依托盖州市、阜蒙县、盘山县等,重点发展精细化学品、化工新材料产业;依托法库县、喀左县、建平县等,重点发展建筑陶瓷产业和膨润土新材料产业;依托凤城市、宽甸县等,重点发展硼资源精深加工产业,依托海城市、大石桥市、岫岩县等,重点发展菱镁和滑石加工产业;依托新宾县、北镇市等,重点发展石墨深加工产业。牵头单位:各县(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各市政府

3.发展特色消费品产业。依托兴城市发展泳装产业,加快国家级创意设计示范园区建设,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模式,提升自主泳装品牌影响力和创意设计能力。依托东港市发展运动户外纺织服装产业,加快推进辽东学院运动户外服装开放式设计平台、面料研发平台、检测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和产业大数据平台建设。依托桓仁县、宽甸县、西丰县等道地药材资源优势,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种植、产品研发、精深加工、市场服务等全产业链建设,提升“辽药六宝”道地药材影响力和中药健康产业发展水平。依托岫岩县、阜蒙县、喀左县等发展“辽宁四宝”,引导有条件的作坊、个体经营户向企业化方向转变,引导重点企业向集团化方向转变,加强“辽宁四宝”品牌宣传和培育。牵头单位:各县(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配合单位:省农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各市政府

4.发展装备制造配套产业。主动接受主机企业、成套产品的辐射引领,优先发展重大装备和重点产品配套的零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装模具等产业,形成一批配套产业基地县(市)。依托凌源市、凤城市、铁岭县等发展汽车配套产业,依托庄河市、本溪县、阜蒙县等发展机床配套产业,培育和壮大一批为华晨集团、沈阳机床等主机产品配套企业。大力发展特色装备产业,巩固和提升瓦房店轴承、辽阳盾构机、岫岩电磁阀、昌图换热器等产业规模和影响力。大力发展新产业和新业态,支持法库县发展通航制造和运行服务相结合的“通航+”全产业链,支持新宾县发展3D打印产业。牵头单位:各县(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各市政府

(三)做强县域重点企业

1.推动骨干企业快速发展。建立县域工业重点企业培育库,制定企业提升方案,聚集政策资源,推动骨干企业做大做强,辐射带动周边企业快速发展。对瓦轴集团、辽宁三三工业等一批核心竞争力较强、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的企业,纳入省级“大、快、好、新”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对鞍轮集团、盘锦龙光等一批发展势头良好、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亿元的企业,纳入市级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对锦州光和密封、营口兴福化工等一批引领地方主导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纳入县(市)级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到2020年,力争每个县(市)拥有一批销售收入超5亿元的骨干企业,新民市、瓦房店市、庄河市、海城市、辽阳县、盘山县等重点县(市)拥有一批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牵头单位:各县(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各市政府

2.培育和壮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定企业培育计划,每年认定县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占全省总数的15%以上,到2020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50家。建立县域“专精特新”产品(技术)数据库,组织开展县域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培育和认定工作,打造“专精特新”品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到2020年县域“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达到200项。牵头单位:各县(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质监局、省知识产权局,各市政府

(四)增强项目有效投资

1.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全省重大工业项目三年滚动计划,每年实施100项县域重点项目。建立省市县三级跟踪服务体系,实施月调度、季推进、半年总结的工作机制,推进项目尽快投产达效,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落实项目推进责任分工,及时发现、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市级层面能够解决的问题进行任务分解并动态跟踪,需要省级及以上部门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汇总上报、协调解决。牵头单位:各县(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各市政府

2.抓好招商引资和对口合作。利用县域园区闲置厂房,多渠道、多领域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形成从项目招商、项目落地、要素保障、开工建设、建成投产到企业运营的闭环管理模式,为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创造有利条件。抓住辽宁与江苏、沈阳与北京、大连与上海对口合作的有利机遇,采取专题推进的模式,开展县域精准招商,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完善产业链,补齐产业发展短板。牵头单位:各县(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市政府

(五)大力发展建筑业

1.加大扶持企业力度。进一步优化产业机构,加强资质扶持,引导帮助企业扩大承包范围,提高资质等级,做强一批骨干企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建立重点企业扶持和联系制度,按年度发布省、市、县级重点扶持企业名录,实行点对点的包保扶持,重点扶持培养规模大、成长快、特色强的企业。牵头单位:各县(市)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各市政府

2.推进建筑企业改革。引导骨干建筑企业和重点扶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组建企业集团,特别是加强县域小、散、弱企业的联盟和整合,引导企业与交通、水利、民航、电力、铁路、化工等央企、省内外大型企业组成战略联盟。引导外埠企业本地化经营并在强县布局,带动引领县域经济及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各县(市)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各市政府)

3.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在县域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中,鼓励建设单位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联合体投标,提高本地企业参与度。培育一批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施工企业和劳务企业,丰富县域建筑企业发展空间。牵头单位:各县(市)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各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主动对接工信部等国家部委,积极争取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等支持,使更多县域企业和项目享受国家政策。发挥省县域经济产业基金、省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大对县域农产品深加工、资源精深加工、特色消费品、装备等产业支持力度,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县(市)政府

2.加大企业帮扶力度。结合全省1000户重点税收企业帮扶工作,加大对县域工业企业帮扶力度,逐县、逐户深入企业开展帮扶,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实行订单式专项服务。组织开展产需对接、技术对接、服务对接,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大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协作配套。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销会、产品推介会等,加快县域重点工业产品推广应用,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扩大市场份额。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商务厅,各市政府

3.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国家和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指导、协调县级部门承接到位。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全面推行保函保证,建立双向担保制度。继续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鼓励售电公司代理县域产业园区、集群内的中小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对县域企业优先安排,使更多县域企业享受电力市场化改革成果。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县(市)政府,配合单位:省直有关单位,各市政府

4.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鼓励金融机构在县域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持续推广“助保贷”、“税融通”、“小微快贷”等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缓解小微企业资金紧张问题。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作用,积极为县域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技术、融资、培训等线上线下服务。开展中小企业法律维权知识培训和维权服务进园区活动,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组织各类人才培训,加快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专题招聘会,引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政府,配合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各市政府

5.加强县域服务工作。建立“处室包县、对口帮扶”的服务工作机制,对各县(市)主管领导、第二产业主管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帮助各县(市)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制第二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各类政策宣传解读,推动各县(市)全面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政策措施,确保政策落地、取得实效。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县(市)政府,配合单位: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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