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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为贯彻落实《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快培育我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根据优质企业梯度培育的工作思路,决定调整完善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企业未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坚持专业化发展,长期专注并深耕制造业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细分产品研制领域时间达到4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2年及以上;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近三年销售收入均不低于1亿元;申请产品(生产性服务)近三年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10位且省内前3位、产品类别原则上对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生产性服务类别原则上按照《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中“小类”界定;创新能力较强,重视研发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生产技术和工艺国内先进;注重绿色发展,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工作要求
(一)培育库将作为培育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基础,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壮大一批的原则,成熟一批、认定一批。培育库实施动态管理,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必须为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须从省级认定中推荐。
(二)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企业,按照入库条件认真组织、甄别,并与2024年上报的《培育库汇总表》合并形成《辽宁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汇总表(2025)》(附件),正式文件(PDF及汇总表excel版)请于4月30日前反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产业政策处 王立菲
联系方式:18840068042
邮箱:gxwcyzcc@126.com
附件:辽宁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汇总表(2025)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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