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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4〕6号),经企业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官网公示等程序,确定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4年度第二批)和通过复核的2021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沈阳航燃科技有限公司等468家企业获得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二、通过复核的沈阳迈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110家企业授予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三、同意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简单更名申请。
四、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三年,此次公布企业的有效期为2025年2月至2028年2月。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尽快通知相关企业。按照《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做好动态管理、监督检查、培育扶持等工作。有效期内发现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我厅将撤销称号。
附件:1.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2024年度第二批)
2.通过复核的2021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第二批)
3.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简单更名名单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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