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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沈阳生物化工产业园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5-01-17 14:57:58

来源:石油化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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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工信石化〔20254

  根据《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和《辽宁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辽工信发〔202293号),经园区申报、市级初审、省级复核、社会公示无异议,现同意沈阳生物化工产业园通过化工园区认定,面积为4.4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西起康辽线,东至魏家窝堡村,南起纺织园四号路,北至县城镇开发边界北边界。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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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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