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侧拖拽添加模块

左侧拖拽添加模块

您的位置:首页 > 辽宁工信动态

2024年4月29日——中国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27周年

发文时间:2024-04-29 14:39:13

来源:石油化工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2024429日是《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27周年纪念日、第9个国际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日。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是迄今为止第一个关于全面禁止、彻底销毁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化学武器的多边条约,也是当今唯一拥有严格核查机制和无限期有效的国际军控条约,对维护国际和平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挪威诺贝尔委员会2013年度诺贝尔和平奖授予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以表彰其在全面销毁化学武器方面的杰出成就。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与谈判达成的第一部军控裁军领域的国际条约。中国作为原始缔约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化学武器,并以实际行动严格遵守公约的宗旨、目标和原则,切实履行公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国际社会实现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化学武器的目标,维护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省是全国履约工作重点省份之一,履约企业数量位居全国第四,截止目前,我省顺利通过禁化武组织现场视察19次。

  27年履约,历程艰辛,成绩斐然。禁化武组织和包括中国在内的各缔约国,积极推动《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目标的实现,为维护和促进世界和平、安全与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迈出了坚实的步伐,贡献了积极的力量。

  展望未来,前景光明,任重道远。我们深信,世界人民铲除化学武器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共同意志和历史趋势不可逆转。中国政府和人民将坚定地和国际社会一道,为早日实现公约目标,迎来一个无化武的世界,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如既往,不懈努力。

 

 

附件下载
  • 主办单位: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
  • 邮编:110032
  • ICP备案编号:辽ICP备2021001110号
  • 网站标识码:2100000055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529号
  • 建议使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 并以1024*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