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侧拖拽添加模块

左侧拖拽添加模块

您的位置:首页 -> 机关建设 -> 机关建设详情页
您的位置:首页 > 机关建设 > 党建工作

关于抓好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7-02-10 05:02:09

来源: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委机关各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局党委、委直属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委党组织代管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辽宁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通字〔2016〕62号)要求,现就全委各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

各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来进行。要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方法步骤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6个环节的工作。

(一)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在“两学一做”前段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观看《榜样》专题片,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每名党员必须在党的组织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一基本义务,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三)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每名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从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等方面查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组织观念淡薄、道德品行失范,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问题;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查找问题,机关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庸懒散拖、工作不实等问题,企事业单位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进取精神和业务技能不强等问题,并撰写1500字左右的书面材料。

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自身建设,坚守党性,充分发挥党员正能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形成2000字左右书面材料。

(四)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班子每位成员都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要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直面问题、坦诚相见,点到具体人具体事,又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直接召开党员大会。

(五)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坚持“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原则,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支部书记领学《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党员”,重温党员条件、义务、权利、入党誓词等。

2、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

3、开展个人自评。个人自评要填写《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

4、开展党员互评。采取发放《党员民主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

5、开展党支部测评。发放《党支部民主评议表》,对党支部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六)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给予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各党支部要将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于3月20日报机关党委备案,《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及时归入党员档案。

三、有关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各党支部书记要明确工作要求、掌握方法程序,着力抓好6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委党组成员和离退休干部局、直属事业单位、委党组织代管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1个以上下级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附件1 党支部民主评议表.doc

附件2 党员民主测评表.doc

附件3 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doc

 

附件下载
  • 主办单位: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
  • 邮编:11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