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侧拖拽添加模块
发文时间:2025-01-15 15:19:43
来源:中小企业处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打印:打印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359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月15日至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信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4-86906657
附件: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