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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新增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要求,经汇总各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报送的水泥熟料和平板玻璃生产线情况,并就拟公示内容征求各市意见,形成更新后的全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现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投产的水泥熟料和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进行公示。
对公示的生产线清单如有不同意见,请在5月6日17时前通过电话、邮箱、传真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建材处反映。
电话:024-86893478 传真:024-86893589
邮箱:lngxwjcc@126.com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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