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侧拖拽添加模块

左侧拖拽添加模块

您的位置:首页 > 政企互动 > 意见征集

关于认定调兵山市化工园区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4-03-14 15:44:10

来源:石油化工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辽工信石化〔2024〕36号

  根据《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和《辽宁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辽工信发〔2022〕93号),经园区申报、市级初审、省级复核、社会公示无异议,现同意调兵山市化工园区通过化工园区认定,面积为202.45公顷。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3月13日

附件下载
  • 主办单位: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
  • 邮编:110032
  • ICP备案编号:辽ICP备2021001110号
  • 网站标识码:2100000055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529号
  • 建议使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 并以1024*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