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建设轻量化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带动辽宁企业共同谋发展的建议》(第030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8-08-16 1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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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辉、王磊、代贵雪、刘广新、刘玉华、孙鹏宇、李超、汪琦、英焕聚、金鑫、徐雁安、凌卫星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轻量化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带动辽宁企业共同谋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规划引领,加强要素保障

  我省在《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辽宁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已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的发展方向及重点任务。为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相继制定出台《辽宁省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工程框架实施方案》《辽宁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发展指导意见》《辽宁省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辽宁省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将新能源汽车、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光伏等产业纳入到全省装备制造业整体规划之中,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及重点任务,打造发展崭新优势,形成发展有力支撑,加强发展要素保障。

  (一)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限制政府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干预,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营造产业良好发展环境。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完善公平竞争、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企业参与国企改革,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二)强化政策资金支持。研究利用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及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光伏等领域项目给予支持和倾斜,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促进项目投资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工具,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新能源汽车、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光伏等领域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骨干企业(集团)通过上市融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等多种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三)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定向招商力度,重点引进装备制造业世界500强企业、大型跨国公司、中央大企业(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的大项目、大投资,加快谋划一批带动力强、牵动力大的新能源汽车、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光伏等领域项目。建立装备制造业重点项目库及重点项目开工达产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光伏等领域重点项目在办理立项、用地、环保、生产许可、通关、资质资格认定等审批手续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保障其企业用电、用能的合理需求。

  二、加强政策扶持

  (一)税收优惠政策方面。贯彻落实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切实提高企业加大科研投入的积极性,重点包括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等。

  (二)专项资金政策方面。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于竞争性领域的专项资金主要采取基金管理等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发挥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为此,优先通过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给予专项资金方面的支持。

  (三)国家政策支持方面。继续做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对我省首台套项目库实施滚动管理,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宣贯活动。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清算工作,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提质增效,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四)创业创新政策方面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扶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政策、小微企业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政策、鼓励投资政策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发展潜力大的轻量化新能源汽车、城市轨道列车、光伏等相关产品与新型材料的研发给予政策倾斜。一是加大科技金融服务力,加快建立符合科创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体系。二是采用灵活定价方式,减轻企业负担。三是探索融资新模式,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动企业的新产品研发和转型升级发展。

  三、支持人才引进、提高对科研投入的支持力度

  (一)技术人才培养方面

  督促省内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坚持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对应、课程体系与行业标准衔接,坚持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引领,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不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我省企业提供大量有熟练职业技能的高素质毕业生。积极推进21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对接服务国有及行业大中型企业,校企按照协同创新中心模式组建和运行,组建专兼职科研队伍,储备企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所需拔尖人才,推动产业关键技术研发与转化,为辽宁省制造业产业转型升级和未来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高端人才引进方面

  为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省委印发了《人才服务振兴三年行动计划》、沈阳市出台了人才新政24条及补充条款、大连市正在修订“5+22”人才政策等,对我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都有相应的支持和补助政策,有关企业可根据自身引进人才情况申请支持。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对设立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业省里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对其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规定给予生活补贴。其招聘或录用的已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资格。省“百千万人才工程”、“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等重大人才工程将注重选拔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为其搭建更为广阔的发展舞台。

  (三)校企联盟建设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加强校企联盟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加强54个校企联盟建设,服务面向我省三大产业20个门类中的32个大类(产业方向),贴紧靠实我省产业和行业企业实际需求,校企科技供需双侧实现无缝对接,其中包括辽宁省汽车工程产业校企联盟等涉及轻量化新能源汽车的校企联盟。在联盟内,校企深度融合,大力协同,一是建立根据产业发展态势和企业需求,调整学科专业规模、结构的动态机制。二是充分发挥教育链和产业链上下沟通、横纵结合的优势,校企协同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促进高校之间、校企之间人才培养协调发展。

  (四)科技研发创新方面

  “十二五”以来,省科技厅在新能源汽车、城市轨道列车领域累计支出研发经费5500余万元。在光伏产业领域投入资金1350万元用于推进辽宁(锦州)光伏研究院建设,支持“高拉速连续加料单晶制备技术研发”等省工业攻关计划项目研究。下一步,将有效聚集政策、资金、项目、人才等资源,以核心企业为龙头,以创新平台为依托,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各类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优化完善产业链。并通过积极争取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和国家科技计划支持,整合优化科技资源,支持新能源汽车、城市轨道列车、光伏等产业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升三个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帮助企业改善融资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一)提高装备制造业金融服务水平

  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城市轨道列车、光伏等领域的金融服务水平。一是继续促进制造业信贷投放。引导省内金融机构落实“一带五基地”部署,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向制造业企业倾斜,持续增加信贷投放规模,提高对新能源气车等新兴行业的支持力度。二是加强组织银企对接。开展不同层面的银企对接,省、市组织各金融机构与制造业企业开展常态化的对接活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三是推进科技、工业领域的金融服务创新。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金融创新,结合省内产业园区实际将系统内各项金融产品和工具进行组合应用。推动银行机构积极发展供应链融资等金融产品,提高对制造业企业的融资支持。四是继续推动制造业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通过首发上市、再融资等方式,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鼓励制造业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上实现融资。

  (二)利用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根据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相关政策规定,积极支持相关机构发起设立园区股权投资基金和项目产业发展基金有关事宜,帮助企业改善融资问题。不断建议国家先进制造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加大在辽宁的投资力度,为辽宁装备制造企业注入资金、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模式、帮助企业尽早向资本市场发展。有关机构和企业可按照《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辽政办发〔2016〕48号)要求,向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报送园区股权投资基金方案和项目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由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根据有关规定与相关部门共同履行基金工作程序。

  五、加强产业协作

  (一)建立协同创新体系

  建立健全有机互动、高效协同的创新体系,推进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新能源汽车、城市轨道列车、光伏等行业基础和跨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政府加大对创新企业研发投入的支持和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实现关键技术重大突破,在先进适用的创新成果产业化推广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二)推进产业协同发展。按照“专精特新”的发展要求,大力发展零部件产业,扶持一批新能源汽车、城市轨道列车、光伏等领域专业特色鲜明、技术含量较高、配套能力较强、市场前景较好的关键部件制造中小企业,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制造的发展格局。加快制造与服务协同发展,鼓励行业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工程总承包资质,鼓励工程总承包公司与行业内企业紧密合作,鼓励企业外包设计服务,促进企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

  (三)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在新能源汽车、城市轨道列车、光伏等产业聚集区,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为区域和行业企业提供信息查询、技术创新、检验检测认证、法规标准、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员培训、设备共享等服务。鼓励新能源汽车、城市轨道列车、光伏等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研发机构之间组成产业联盟,推动联盟内企业在市场、技术、服务等方面开展对接活动。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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