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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

发文时间:2022-07-15 1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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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自身职责,结合工作实际,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推进政府机关职能转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实现工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制定并印发了《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一是强化事前公开。科学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和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通过门户网站等途径及时公示公开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救济方式、监督举报途径等。二是规范事中公示。制定了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要求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三是加强事后公开。制定了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定期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并印发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一是明确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的配备,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我局购置了专业的行政执法记录仪,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三是加强执法设备管理,制定印发了《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四是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工作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档案调阅制度》。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并印发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一是明确了审核主体,制定了《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与辽宁光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二是明确了法制审核的范围及内容,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要求重大执法决定必须主体合法,执法人员具备执法资格,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裁量适当,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三是细化了法制审核的程序及审核责任,并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严格规定了审核责任追究责任。

  四、权责清单梳理汇聚工作及政务服务事项完善工作。

  根据市司法局、市编办的文件要求,结合上级工信系统的行政服务事项清单,对我局行政职权事项进行梳理,逐项补充,形成了我局的权责事项及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根据市营商局的文件要求,组织我局相关科室对所有权责事项按要求进行完善。

  五、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辽宁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节能监察计划的通知》(盘工信发〔2021〕62号),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从全市40家重点用能单位(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名录库中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8户重点用能单位,确定为2021年度市级节能监察对象。三季度组织执法人员对节能监察对象进行了现场监察,监察内容为现场调阅审查:1.对重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情况。2.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情况。3.落后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执行淘汰制度情况。4.能耗限额标准贯彻执行情况。5.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人员聘任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监察,监察结果均为合格,并将监察结果于11月1日在盘锦市工信局网站公示。

  六、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为了扩大法治教育宣传,市工信局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16安全生产月”、“12.4宪法日”重要时机积极开展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挂宣传条幅面对面讲解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极大地扩大了法治宣传教育范围。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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