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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持续提升工业能效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0〕234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钢铁、铁合金、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乙烯、合成氨、甲醇、烧碱、电石、焦化等14个行业。
二、申报条件
(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
(三)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建设;
(四)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
(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申报要求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通知确定的申报范围,组织本地区的企业自愿申报能效“领跑者”,申报单位填写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见附件),提交至所在地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四、报送时限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将书面申报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和电子版(光盘),于10月26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牛大群,电话:024-86892792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建国,电话:96315-1-3302
附件: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