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绿色制造单位自我声明

为进一步加强引导和监督,不断提高绿色制造单位自律意识,我厅组织现有省级绿色制造单位开展了自我声明,现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版权所有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号

邮编:110032 建议使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 并以1024*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