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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

发文时间:2017-10-26 13:10:00

来源:投资与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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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政发〔201568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资源和环境约束不断强化,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成本不断上升,投资和出口增速明显放缓,主要依靠要素投入、规模扩张的粗放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加快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推进经济转型发展已刻不容缓。为深入贯彻《中国制造2025》,强化工业基础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培育和壮大六个新的增长点,打造辽宁经济升级版,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省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工业主导产业规模持续扩大、集中度稳步提高,服务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但也要看到,2014年,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全省经济指标增速放缓,出现了需求动力明显不足,财政趋紧风险加大等一系列严峻复杂情况。这些问题和矛盾,表面上看是外部需求不足、投资拉动减弱所致,实质上是一些未根本解决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的集中爆发,是长期积累的产业结构、经济结构问题的集中体现。

  全省要把加快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今后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改变传统支柱产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不高,产出效益不理想;自主创新能力较弱,部分重大技术装备及零部件严重依靠进口;初级、中级产品多,高级产品少;工业类产品多,生活类产品少;高消耗低效益产品多,小商品大市场低投入高效益的产品少;销售收入超千亿的企业少的现状。

  二是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改变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模较小,龙头骨干企业较少,产业竞争力较弱,自主创新能力较低的状况。2014年全省研发经费支出435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15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1%058个百分点。

  三是提高服务业比重。加快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并改变传统服务业比重大,现代服务业比重较小,服务业发展与重化工业发展不匹配的状况。2014年服务业比重虽然达到418%,但仍比全国平均水平(482%)低64个百分点。

  四是提升产业竞争力。改变工业产业发展关联度低、层次低、链条短,处于国内外产业链的中低端的状况。目前,装备制造业中没有具备系统设计、系统成套和工程总承包能力的大公司,没有形成以大型装备研发制造企业为核心、以零部件配套企业为主体的产业集群;石化工业中炼油比重大,化工以原料为主,高端产品少。

  二、总体思路

  适应需求结构变化趋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四个驱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加强第一产业;推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第二产业提质增效;提升传统服务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逐步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农业为基础、传统工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

  三、工作目标

   “十三五”时期全省三次产业结构调整预期目标为:三次产业的比例由目前的80502418调整为704647。提高现代服务业比重,实现服务业增加值超过第二产业增加值,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第一大产业。农业内部结构更趋合理,牧、渔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比重由目前的不足50%提高到55%以上。在工业增加值中,提高装备制造业和石化产业比重,降低冶金和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比重。三次产业内部的比例关系,在与行业规划衔接后,再做进一步调整。

  四、基本原则

  全省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的机遇,让创新、改革、市场、开放“四个驱动”共同发力,“六个新的增长点”全面启动,统筹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先进装备走出去、富余产能转出去、技术标准带出去,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融入全球经济体系。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既是系统工程也是长期任务,要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为引领,以政策为支撑,以法治为保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改革开放促进结构调整。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推进制度创新,破除制约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内生动力和活力。

  二是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发挥政府职能。结构调整应主要由市场决定和选择,发挥好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导向作用,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是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四是坚持补短板、惠民生,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调整政府投资结构,重点投向重大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等农业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城市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以及自主创新、结构调整、社会事业等基础性、公益性领域。

  五是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充分认识结构调整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综合考虑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条件,加强分类研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

  六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立足于整合现有资源,集中力量振兴和发展重点地区、优势产业以及行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避免盲目重复建设和产业趋同。

  七是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加强统筹规划,搞好指导协调,主动适应新常态。遵循经济规律、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统筹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八是坚持存量升级改造、增量调结构。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动力,盘活存量,实现提质增效;以增量做优结构,培育新的增长点。

  五、工作方向和重点任务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总体思路,农业、工业、服务业调整优化的基本取向:

  (一)推进农业现代化。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为根本动力,紧紧围绕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农业生态环境可持续四大目标,全面提升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专业化和组织化水平。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农业科技物资装备水平、生产经营的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农业资源有效利用率等均有大幅度提高,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1.紧跟市场需求,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向主产区、优势产区、特色产区、重点销区及关键物流节点梯度转移,打造农业产业集群。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专用原料基地与农产品加工营销体系链接。积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改造升级农产品产地市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与实体流通相结合的物流体系,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和休闲农业、观光农业,提高农业整体效益。积极发展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扩大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支持省内已经起步且具有一定品种和技术优势的农事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特色杂粮和草食畜牧业为重点,以有机、绿色、无公害为标志,扩大种植(养殖)基地规模,在保证产品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适当提高特色杂粮和草食畜禽在全省粮食作物和畜牧业中所占比重,以产业产品结构的调整促进农业生产效益的提高。

   2.研发新品种,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加快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重点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商业化育种企业、工厂化智能农业和高效设施农业发展,以种子研发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来示范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升级,用科技与管理为手段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业基础保障更加稳固,农田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有效改善,生产设施化和手段信息化进展快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力争到十三五末期,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由目前的59%提高到65%以上;全省农机总动力由目前的2800万千瓦提高到3300万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农业生产信息化整体水平达到48%以上。

   3.鼓励引导资源节约和生态环保型农业发展。以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以节地、节水、节肥、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和改善农业生态为重点,鼓励支持农事企业或合作组织积极开展立体栽培、节水灌溉、生态养殖、海洋牧场等集约型、生态型、循环型农业发展。广泛应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模式,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和废弃物综合治理,基本形成资源利用生态化格局,进一步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力争到十三五末期,全省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由目前的058提高到064;全省化肥施用量基本控制在目前水平或有所下降;农村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率、农作物秸秆利用率分别达到70%90%以上。

   4.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和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支持引导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经济林标准化示范园、家庭农场等规模化标准化农业发展,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提高农业的规模化程度和农业生产效益。力争到十三五末期,全省农民户均土地经营规模达到30亩左右,较目前水平提高近1倍;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提高到70%以上,较2014年提高5个百分点。

   5.拓展农业产业链。推动新型经营体系更趋成熟,适度规模经营和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形成,经营组织化程度稳步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效益进一步增长。鼓励引导各类企业和农业经营组织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支持种养加销一体化企业发展,最大程度地提高农业经营效益。重点支持信用记录好、产业链条长、产品技术优势强的龙头企业扩大生产基地规模,提高对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带动能力。

  (二)优化工业产业升级。按照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集约化、生态化的发展方向,以创新、改革、市场、开放为动力,调整存量,做优增量,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工业由大到强的转变。在工业规模以上增加值中,提高装备制造业和石化产业比重,降低冶金和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比重。

   1.做强传统优势产业。

  (1)强化发展优势装备制造业。

  继续保持我省在石化和冶金装备、矿山和工程机械、数控机床、发电和输变电设备、船舶等传统产业的优势,提高在中高端汽车及零部件、通讯设备等领域竞争能力,壮大核电装备制造、石化煤化工装备、软件技术开发、环保装备等产业,大力发展海洋工程、轨道交通、新能源装备等高端装备制造业。提高总成总装能力和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支持骨干企业提高工业设计能力,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战略机遇,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重点发展航空航天装备、汽车及零部件、船舶、高档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关键基础装备等产业。

  航空航天装备。积极推进干支线飞机、大型发动机国内国际合作,大力发展通用飞机研发设计、总装制造和航空零部件制造业,着力突破市场拓展瓶颈,带动上下游发展,形成军用、民用飞机融合发展,民用飞机全产业链均衡发展的格局,燃气轮机研发与制造。

  汽车及零部件。做强做大行业自主品牌,在巩固A级车市场基础上,力争在中级车领域有所突破。支持沈阳、大连、丹东、铁岭和朝阳汽车产业基地建设,引导企业向规模化、专业化、高端化发展。积极引导零部件企业和主机厂加强合作,在关键汽车零部件领域逐步形成系统开发能力和制造能力。

  船舶。坚持常规船舶产品结构调整与发展海洋工程产品并举,以船用柴油机、推进器、曲轴等传统优势配套产品为依托,加强节能、环保船型的核心配套产品研发制造,进一步提高地方船舶配套水平。

  高档数控机床。加快五轴联动卧式车铣复合加工中心、立卧转换加工中心等关键产品和高精度双摆角铣头、电主轴等核心部件的产业化。加快i5数控系统、DMTG数控系统的研发和市场化应用。

  轨道交通装备。重点发展大功率电力机车、内燃机车、超载柴油机车、特种货车等先进适用装备,发展地铁车辆、城轨车辆,加快发展机车信号设备、轨道电路接收设备、雷电防护设备等产品。

  重大成套装备。促进石化装备成套化、输变电装备成套化,完善核岛关键装备产业链,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装备研发与制造,提高大型煤化工装备成套能力。重点发展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用泵阀、百万吨PTA/PX装置用压缩机、10Nm3/h空分压缩机、EMD屏蔽主泵、acpr1000+轴封主泵、1000kV交流特高压输变电成套设备、直流特高压等核心技术。

  (2)加快推进石化产业转型升级。

  优化产业布局。重点建设世界级的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盘锦辽东湾新区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调整优化建设抚顺化工及精细化工园区、辽阳芳烃及精细化工基地、锦州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集群、葫芦岛聚氨酯产业基地、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沈阳化学工业园、鞍山煤焦油深加工基地、阜新氟化工产业基地等,其它地区不再布局发展石化项目。全力推进中石油长兴岛炼化一期、恒力石化炼化一体化、中国兵器辽宁华锦石化改扩建、辽阳石化俄油加工优化增效改造等重大石化项目前期工作并力争早日开工建设。积极支持国有、民营、外资企业加快创新发展。

  调整炼化结构。坚持炼化一体化,减少成品油产量,提高和优化基础化工原料、三大合成材料、橡胶制品业等大宗石化产品供给能力和供给结构。坚持少出成品油、多出化工原料原则,优化资源配置,尽力满足增产烯烃、芳烃需求。优化提升传统石化产业、大力发展精细化工产业。提升现有炼厂加氢裂化、加氢精制等二次加工装置的平衡能力,加快优化增效改造和油品质量升级步伐。努力提高“三烯三苯”、对二甲苯(PX)、环氧丙烷、环氧乙烷/乙二醇等基础化工原料供应能力,拓展烯烃、芳烃产业链和发展空间,夯实下游产业转型升级原料基础。发展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聚苯乙烯、ABS五大通用合成树脂,加快发展国内供不应求的高端专用树脂、功能性树脂和复合材料,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差别化纤维单体,提高功能性纤维比例,提高丁苯橡胶、顺丁橡胶等通用合成橡胶生产能力,做好碳四综合利用深加工,拓宽原料渠道,优先发展特种橡胶产品。加快发展航空轮胎、特种工程轮胎。提高胶带、胶管、胶件、日用及医用等橡胶制品生产技术水平。

  (3)进一步调整优化冶金建材产业。

  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项目,淘汰落后产能。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产能置换方式,支持企业以关停、更新、改造、搬迁等方式,置换发展有利于优化布局、技术升级、提高品种质量、节能环保和高效低成本的先进产能。积极支持鞍钢集团鲅鱼圈二期项目建设,形成退出与发展良性互动促进产业升级的有效机制。积极推进抚顺新钢铁环保搬迁改造项目,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新型建材,调整和提升传统建材。推广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到2015年底基本淘汰落后水泥产能,支持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城市污泥和工业废弃物生产线建设。

  调整优化产品结构。重点发展高速铁路、高强度轿车、新能源用钢及不锈钢产品。重点发展铝材深加工。重点发展太阳能玻璃、超薄基板玻璃、无铬耐火材料、膨润土精细加工、石英陶瓷坩埚深加工制品,大力发展隔热隔音材料、防水材料、技术玻璃、水泥制品等低能耗、高附加值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进建材部品化。

  (4)改造提升农产品加工产业。

  推进特色产业基地与加工园区建设。深度开发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营养强化食品等新型产品,发展工业配件产品以及可降解、可回收利用的塑料制品。利用玉米和秸秆为原料生产加工燃料乙醇。重点发展高档复合非织造布、高性能过滤材料、碳纤维、芳纶纤维等高性能新型材料。加快服装自主品牌建设,推进品牌服装发展。

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大力支持产加销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鼓励企业与农户及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各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积极发展农产品全产业链,形成一批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龙头企业集群。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建设一批与龙头企业有效对接的生产基地。

 

  实施“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大力培育“生产专一化、研发精深化、产品特色化、业态新型化”的中小微企业,提高中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增强产业配套水平。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和实施标准体系。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2.积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扶持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等发展前景好、有市场需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培育竞争新优势。

  (1)高端装备制造。

  智能装备与机器人。推进智能化数控机床和智能化制造生产线研制,加快推进国家级机器人检测与评定中心建设,加快机器人整机及智能控制系统系列化产品开发应用,提升关键核心部件自主配套能力,重点加快控制器、伺服电机、精密减速机等核心部件的研制。加快沈阳机器人产业园、沈抚新城机器人产业基地和大连智能装备产业基地建设。

  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加快自升式钻井平台、深水钻井船、三用工作船等海工产品发展,重点发展海工单点系泊设备、平台升降装置、海工吊机等配套装备。重点突破深远海油气勘探装备、钻井装备、海洋工程船舶等设计制造技术,全面提升我省海洋工程装备自主研发设计、专业化制造及系统配套能力。加快实现智能控制、动力定位、钻井包等核心配套部件研发和产业化。加快推进大连、盘锦、葫芦岛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产业基地建设。

   3D打印装备产业。推进3D打印装备研制,加快3D打印设备产品开发及应用,提升关键核心部件自主配套能力,重点加快超大幅面激光打印装备、三维测量、快速成型制造、快速模具、快速铸造等核心技术的开发与研制。

  (2)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工业软件研发及服务、高性能集成电路设计、IC装备、下一代互联网、数字视听、下一代通信网络与设备、云计算与大数据、物联网、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等产业,推进规模化产业化。

  (3)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制品、高品质人工晶体材料、特种合成橡胶及弹性体以及高性能纤维、新型含氟中间体等氟材料、生物功能和仿生分离膜材料等增材制造专用材料。加快发展冶金新材料,推进高端模具钢、高性能轴承钢、超级高速钢、超级硬质合金、高纯合金等关键基础材料的开发与应用,鼓励高端金属结构材料、磁电子材料、海洋(港)设施用冶金新材料、现代化武器装备高技术化用冶金新材料的研制。积极发展具有节能环保、保温隔热、隔音、防水、防火、抗震等功能的新型墙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产品。研发增材制造用金属非金属材料,推进产业化。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和高端专用化学品等高端石化产品供给能力。以“安全型、环保型、高性能”为方向,大力发展高端专用化学品,调整优化发展高效、低毒、安全、环境友好的新型农药,功能性专用涂料,高档分散染料与高性能硫化染料等产品。推进玄武岩深加工产业。

  (4)生物医学工程。重点发展彩色超声诊断设备、磁共振成像系统、核医学影像设备等高性能诊疗设备,开发高频X线发生器、超导磁体等关键部件和精准定位与导航、图像采集处理、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技术。重点发展基因工程药物、新型疫苗、基本药物中的重点品种及治疗重大疾病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发展血管支架、高分子生物医学材料、新型诊断试剂及生物芯片等产品的产业化。加快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全降解农用薄膜,生物基高分子材料开发与应用。

  (5)节能环保产业。大力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循环经济等关键技术和装备建设。重点发展余热余压利用、电机能效提升、能量系统优化、水体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治理、固废资源化、特有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及噪声与振动控制等技术装备与环保材料、药剂。推广激光修复再制造技术。

  (6)新能源产业。鼓励开发并网电站及分布式光伏电站应用产品,以应用带动产业规模提升和技术进步,重点支持新型太阳能电池组产品产业化,推进大功率光伏并网逆变器、储能电池及系统的开发及应用。重点支持油页岩开发综合利用技术。

  (7)新能源汽车产业。推进动力电池技术创新,加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重点支持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等新能源汽车设计制造。

  (三)加快打造现代服务业。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继续实施加快服务业发展四年行动计划,提高现代服务业的比重。

   1.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紧紧围绕工业优化升级、结构调整,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扩大现代服务业增值空间,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对产业的支撑拉动作用。

  (1)推进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分立,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装备制造业融合发展。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成立服务业独立法人公司开展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经营服务,为用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成套技术和装备、工程总承包、系统集成、远程监测和故障诊断、设备租赁、产品报废回收和再制造等增值服务。建设完善金融服务、科技研发、工业设计、公共制造等公共服务平台,引导大企业将实验室、信息中心、检验检测机构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

  (2)推动电子商务实现跨越发展。以电子商务集聚示范区为载体,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完善交易结算、安全保障、仓储物流等配套服务系统,提高电子商务应用和服务水平。支持传统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发展电子商务,形成一批面向消费者的网络购物平台和面向企业的电子商务现货交易平台。充分发挥示范工程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我省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协调、创新发展。继续推进网上商城建设。加大培育电子商务企业力度。引导小微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加快并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平台发展。鼓励对现有商业设施、邮政便民服务设施等整合利用,推动社区商业电子商务发展。深入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支持跨境多语种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积极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向工业生产经营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延伸。

  (3)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资源向传统产业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集聚,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启动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通过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与工具、金融市场、科技金融、小微金融等重点领域的发展建设,促进金融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非银行类金融机构,鼓励和支持新建、引进融资(金融)租赁机构,积极推动融资租赁,推广大型制造设备、施工设备、运输工具、生产线等融资租赁服务。积极推动金融创新,探索创建政府出资引导、企业投资参与、市场化模式运营管理的产业发展基金。加快发展金融市场,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放大服务功能,完善交易品种体系,支持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建设成辐射东北地区的综合金融资产交易市场。加快发展保险和再保险业。

  (4)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生产型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培育一批交通、商贸物流骨干企业。重点推进云计算、物联网、北斗导航机地理信息等技术在物流领域应用。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启动东北物流大数据中心建设,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有效整合公路、铁路、海运运输资源,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实现铁路货运站与港口码头无缝衔接。加强区域合作,争取将辽鲁货滚甩挂运输大通道项目列入国家支持重点项目,建立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自治区三省一区交通运输走廊物流发展合作机制,推进“辽满欧”交通运输大通道建设。发展壮大冷链物流。优化城市配送网络。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

  (5)大力发展信息技术服务和科技服务业。以“互联+为契机,加强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和社会公共资源整合,以应用为牵引,实现特色服务产品、解决方案、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推进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快速发展。大力发展移动互联网产业,重点支持沈阳建设中国位置服务基地、卫星导航产业基地和视频应用基地。积极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动制造业的智能化、柔性化和服务化。加快相关软件研发,面向工业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促进工业生产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大力推进高新区、特色产业集群、大学和科技园区科技服务业发展。重点发展东北区域超算、省大型科学仪器网等公共服务平台。

  (6)大力发展研发设计与中介服务。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培育企业品牌、丰富产品品种。整合现有资源,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进产学研用合作,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步伐。鼓励建立专业化、开放型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服务中心。加快推进中介机构市场化,做大做强重点中介服务业,抓好咨询评估、人才、金融、会展、广告、要素交易等市场中介组织建设。发展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创业、科技金融和科技咨询等服务业。

  (7)大力发展服务外包。积极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培育在岸服务外包市场。鼓励企业突出核心业务、开展服务外包。鼓励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购买专业化服务,支持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

  (8)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商务咨询、售后服务和品牌建设等生产性服务业。

   2.加快升级生活性服务业。紧紧围绕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积极创造新型服务产品,推进生活性服务业转型升级。

  (1)升级发展商贸流通业。加快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引导传统商业企业、商品市场创新经营模式,向“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转型升级。推动传统商贸企业经营模式创新。鼓励企业实现规模化、网络化扩张,打造全国知名的流通企业和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整合物流资源,促进物流与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融合发展。推广统一配送、共同配送等模式,逐步形成覆盖面广、高效便捷的城乡配送网络体系。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提升连锁化水平。推广供应链管理模式,培育一批连锁经营骨干企业。发挥各级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各行业诚信建设和企业信用管理。充分发挥沈阳市作为商务部首批诚信建设试点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

  (2)加快打造现代商品流通体系。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和农村市场体系。培育建设省级大型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平台,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完善零售终端网络。打造新型日用消费品流通体系和生产资料流通体系,发展商业新模式、新业态、提高流通效率。促进餐饮住宿业转型发展,推进特色餐饮街区培育和建设,培育发展大众化领军企业。积极扩大消费,培育消费新增长点。

  (3)稳定发展房地产业。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全面推行征收拆迁货币化安置。认真落实税费、信贷等相关扶持政策。组织开展房交会、团购、巡展等各类促销活动。积极发展县城房地产,放宽购房落户政策。合理控制开发用地供应总量,科学调节商品房预售许可发放,调控商品住房供应节奏。完善住房供应结构,大力发展养老、旅游等多元化地产。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保障性住房的筹集要逐步由集中建设转变为购买、配建、长期租赁相结合。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和预售资金监管,完善开发企业信用信息,打击房地产市场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

  (4)大力发展旅游业。培育壮大旅游主体,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创建旅游领军企业。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实施环境优化工程,加强景区公共服务业设施建设,创建特色旅游品牌,推进业态和产品创新,打造品牌景区,推进生态旅游、温泉旅游、乡村旅游、沟域旅游和江河海岸旅游大发展。提高酒店、旅游景区等档次。整合和规划省内旅游资源,精心打造精品旅游路线,加强与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的合作,构建大东北旅游一体化发展格局。推动旅游经营向国际标准、优质服务转变,通过引进国内外知名旅行社、推动兼并重组等方式,培育具有强大实力和服务水平的旅行社。推动旅游产品与农业、工业、文化、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构建“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发展格局。

  (5)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以市场化、产业化为导向,发挥重点行业对文化产业的支撑和拉动作用,重点发展文化创意、出版印刷、报刊发行、广播影视、演艺娱乐、网络媒体、文化旅游、动漫游戏、文化会展、工艺美术十大业态。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重点扶持建设集聚效应明显、产业特色突出的重点园区。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推进辽宁剧院联盟建设,做大做强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壮大辽宁北方期刊出版集团,支持发展一批优秀民营演艺团体。加快推进文化与科技、旅游、设计、会展、特色农业、体育等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融合发展,将文化产业打造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

  六、保障措施

  (一)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1.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权决定,再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等职权事项,大幅度减少前置审批。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并公开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强化对放权事项对接工作的指导检查,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更多地依靠市场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

   2.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吸引各类资本参与省属国有企业股权转让项目和新投资项目的合资合作,形成产权多元、治理规范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出台我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相关配套文件,突出抓好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减轻企业历史负担、改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等试点。深化省属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制定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厂办大集体、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政策。实施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进各级行政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积极探索企业负责人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建立健全市场化退出机制。

   3.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启动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金融与产业深度整合,在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下设立产业金融投资基金。加大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打造物流金融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省、市两级金融风险处置协调机制。

   4.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企业经营机制改革。规范董事会建设。深化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5.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提高非公经济比重。健全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引导机制,培育壮大一批民营企业集团。鼓励民营企业进一步扩大开放,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二)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推进市场化资源配置。着力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加强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实现投资项目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在线并联审批、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把审批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营造便利创业创新的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

   2.改进和规范政府招商引资工作。改变过去的政府出面,大规模组团招商的招商模式,实行“园区招商”、“专业队伍招商”、“软环境招商”等更加务实、有效的招商模式。把产业园区和集聚区作为招商引资、承接项目的重要平台,为项目落地创造良好环境。

   3.加快“信用辽宁”建设,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失信企业黑名单数据库,形成失信联合惩戒长效机制,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4.合理优化税费结构,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国家各项税收政策,制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方案,加强政策宣传与执行,建立政策落实联动机制。

  (三)发挥规划对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结合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的编制,确定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大思路。各部门要根据总体规划制定本领域和本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专项规划,指导今后一段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工作。各市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地区规划与国家和省发展规划的衔接,全面推进全省产业健康和谐发展。

  (四)制定出台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依据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结合我省产业结构特点和发展需要,及时制定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通过制定鼓励类项目、限制类项目、淘汰类项目目录明确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引导各类资金流向。

  (五)加强政策支持。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工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资金的基础上,充分整合和合理利用现有相关专项资金政策,加大对重点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装备制造、冶金、石化等传统产业升级项目。积极努力开拓国内市场需求,大力推广应用领域各项行业新标准。积极拓展对外发展空间,扩大对外投资合作。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各类贸易促进活动,创新国际贸易方式。拓展对外工程承包领域,提升对外承包工程质量和效益,积极承揽重大基础设施和大型工业、能源、通信、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带动国内技术、产品、标准和服务等出口。增强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动力。强化企业突破核心关键技术的意识,集中精力突破、掌握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强化工业基础能力和支持国际产能合作、装备“走出去”资金支持政策,提升工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

  (六)抓好关系结构调整的重大项目。在培育和壮大“六个新的增长点”的同时,把抓好结构调整升级重大项目作为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要途径,统筹储备和建设一批对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影响较大的重大项目。同时,鼓励投资额较小的转型项目。以建立项目库为抓手,进一步筛选项目,统筹纳入省市项目库中。

  (七)有效利用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把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为促进全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手段,最大程度地利用引导基金体现政府引导意图,放大社会资本,专业化与市场化运作,推动全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和新修订的《预算法》以及国务院关于转变预算内资金投入竞争性领域使用方式等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积极对接争取国家各类基金支持。通过实施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设立各类投资基金,引导和放大百倍以上的社会资本和信贷资源,增强结构调整升级和创新创业的资本供应,优先支持政府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两化融合”,促进创新创业型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新兴产业的骨干企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尽快成长为支柱产业,加速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附件:1.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点任务分工

     2.各市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意见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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