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0-12-08 16:12:00
  • 编辑:省工信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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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作为全省工业经济的综合协调部门,主要承担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制定、经济运行调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促进工业由大变强,加快推进全省信息化建设等职能。振兴辽宁的关键是振兴工业,如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使辽宁工业经济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对我委来讲,既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又是必须完成好的任务,委党组深知责任重大,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加强机关软环境建设,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为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建设新型产业基地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1、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保证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避免暗箱操作,加强对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

  2、明确职责分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对全委公开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受理和处理向我委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协调有关处室做好公众申请的答复工作;综合法规处负责整理全委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批事项程序(流程),以及收费项目及标准,并起草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材料;人事处负责整理省经济和信息化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有关事项等材料;监察室负责对全委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信息中心负责创建信息公开的专门栏目,负责发布、维护在网络上公开的有关信息;各职能处室按照各自业务工作,认真完成所承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工作中,要求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统筹兼顾,密切合作,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委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

  3、完善制度,强化制度监督。按照政府公开工作具体要求,在原制度基础上修改完善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机构职能情况建立健全了各项行政事项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人事、行政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对公开的项目,做到边实施、边监督、边总结、边完善,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收到成效。

  二、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公开透明

  对我委信息公开的内容,总的要求是,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都要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我委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六个方面:

  1、公开工作职责。根据省政府批准的我委“三定”方案和省编办有关文件,公开我委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等。

  2、公开行政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凡涉及我委的各种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我委起草的政策性文件,除涉密和不宜公开的之外,要全部公开。

  3、公开全省工业经济信息。主要包括全省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各行业动态、产业政策、科技创新、技改贴息、招商引资、资源节约、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

  4、公开行政许可审批及收费事项。为方便行政审批项目及收费事项申请人,要将我委承担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内容、依据、程序等内容,采取适当的方式向企业和社会公开。

  5、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我委行政执法职能的内容、依据、执法结果,均应予以公开。

  6、公开其他应公开的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如有关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的受理和处理等有关问题。

  同时对人事、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实行对委内公开。干部交流、考核奖惩、任免情况要在全委范围内公开。财务收支情况要定期向委党组汇报。

  直属单位要按照厂务公开和院务公开的要求,以适当的方式向全体职工公开相关事项,全面推进本单位的厂务和院务公开工作。

  除主动公开的事项外,我委也将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事项或信息。对一些重要的工作事项以及工业经济方面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公开工作,

  三、以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辽宁省政务信息公开规定》特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委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纸、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创办了工业动态信息专刊,定期编印工业经济方面的工作信息及其他动态信息,向委内、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通报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进展情况,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根据我委工作实际不定期的向省政府网站报送信息,利用省政府网站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重大经济活动。开展形式多样信息公开活动,以此来向社会扩大和宣传重大经济活动;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除积极参加省里举办的各项新闻发布会外,还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我委的各类工作动态和工作信息。

  四、不断加强网站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反映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动态

  为全面准确反映全委工作,不断加强对网站的管理和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对网站进行改版。截止年底,网站已向社会发布信息1525余条,其中规范性文件3条,点击5000多次,分别从机构职能、网上办事、政民互动、信息公开、机关建设、综合资讯、通知通告等栏目主动公开信息,将群众关心和热点问题主动及时网上公开。如:《辽宁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关于做好2010年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的通知》、《2010年上半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等;网上咨询40余条,主要是申报产业集群专项资金、申报信息化发展资金、高级职称、机关党建、节能减排、新技术鉴定、企业技术创新等问题,根据职能回复19条,为群众提供网上无偿信息咨询,受到企业、社会好评。

  五、建立信息公开考核、监督机制,认真做好学习培训

  组织全委干部及直属单位班子成员会议,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与我们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使大家了解和掌握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具体程序,积极探索管理和监督信息公开的方法和途径。通过学习,使全委机关干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自觉强化了“五种意识”,即改革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效率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参与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加强评议监督,保证不走过场,建立了科学的考核体系,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干部群众广泛参与信息公开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促进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开展。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建设,全面促进依法行政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积极加强政府法制化建设要求,将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有机结合,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载体,积极稳步推进机关信息公开及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明确了执法的法律依据。全委负责实施的有关全省工业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34部。其中涉及行政处罚职责的法律规定14部,主要对电力、禁止化学武器、新型墙体材料、无线电台站管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节能、盐业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八个方面实施行政处罚。

  二是明确了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和内容。其中职权执法主体1个,为省经信委,负责电力、禁止化学武器、新型墙体材料、无线电台站管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等方面行政执法;授权执法主体1个,为省盐务局,主要负责全省盐业行政执法;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委托执法主体2个,为省节能监察中心和省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分别负责节能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行政执法。

  三是明确了行政许可事项及管理机构。目前具有行政许可事项28项,分别由石化处、科技处、电力处、医药处、无线电管理处、军工安全和民爆器材管理处承担;委直属单位有4项,由省盐务局承担。这些许可事项都是经过省政府公布确认的行政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主体资格合法,工作中能够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办理许可,全部许可事项都不收费。

  四是明确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并上网公示。对涉及我委处罚职责的14部法律依据中48条处罚条款分解细化,合理缩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划分出204个处罚档次,统一编制了《全委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并上网公示,从源头上限制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随意性过大问题,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

  五是明确了岗位责任。通过梳理,不仅明确了职能,更重要地是明确了岗位责任,对“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权责一致的思想有了更进一步认识和理解,有利地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

  七、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其他部门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部分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比较淡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创新。主动适应新形势和政府工作的新要求,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途径,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做出积极贡献。

  2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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