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3-12-08 16:12:00
  • 编辑:省工信委管理员
  • 来源:办公室

 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报告所列的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www.lneic.gov.cn)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直接与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 333室,邮编:110032,电话:024-86893258,传真:024-86894184)。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3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及时、主动、准确、高效地向社会公开我委制发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进一步精准确定公开对象,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委一直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其作为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始终将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重要手段。我委成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李兵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办公室的副主任和纪检组长担任,成员包括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政策法规处处长、人事处处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电子政务中心主任等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委办公室为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各处室、直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提供相关公开信息,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2013年重新修订了《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时限、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以及监督考核办法,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013年,我委对门户网站进行局部优化调整,更加凸显其服务功能,加强了“政民互动”和“网上办事”两个栏目的建设。“政民互动”栏目方便了企业和公众对我委工作进行咨询、监督和投诉,提高了公众参与我委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积极性。“网上办事”栏目实现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在线办理和查询。为使公众登录我委门户网站更加简单、方便、快捷,我委注册了门户网站的中文域名(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我委的政务微博(经信纵横)上线运行情况良好,我们把广大网友关心的人事职称类信息在政务微博上发布,方便网友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第一时间进行查询,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3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长7.4%。其中规范性文件信息126条,占总体比例为21.72%;政策法规类信息9条;人事职称类信息15条;业务工作类信息430条,占总体比例为74.14%。

  (二)公开形式。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时根据需要,通过政务微博、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全年共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78份,全部为网络申请。其中18份申请符合公开要求,另外60份申请内容不属我委行政职能。18份符合公开要求的申请主要为政策咨询,涉及产业政策、技改贴息、科技创新、产业集群、节能补贴、软件企业小额贷款、人事职称等,我委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回复结果在我委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同时发送至申请人电子邮箱,确保申请人及时完整的获取所需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作机制有待继续完善;二是承担职能业务工作的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能力还需加强培训和提升。

  2014年,我委将认真总结经验,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条例》、《规定》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省经信委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覆盖面广、权威性高和传播速度快的优势,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继续加大对企业提升、项目建设、产业集群、海外并购、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加强“政民互动”和“网上办事”两个栏目的建设,持续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服务社会的能力。

  (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挖掘、梳理我委信息公开内容,确保该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积极探索,拓宽我委信息公开渠道,在完善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政务微博的作用,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为适应新变化、满足新要求,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建立内容保障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处室信息报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不断提高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四)加强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在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每名工作人员的日常业务工作中,通过加强培训,促进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完整、准确。

  2014年,我委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扎实认真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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