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5-12-08 16:12:00
- 编辑:省工信委管理员
- 来源: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报告所列的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www.lneic.gov.cn)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直接与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 333室,邮编:110032,电话:024-86893258)。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5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及时、主动、准确、高效地向社会公开我委制发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进一步精准确定公开对象,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其作为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始终将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重要手段。我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委主任谭成旭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办公室的委领导和纪检组长担任,成员包括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政策法规处、人事处处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电子政务中心主任等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委办公室为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各处室、直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提供相关公开信息,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完善更新制度,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时限、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以及监督考核办法,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2015年,我委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局部优化调整,更加凸显其服务功能,加强了“政民互动”和“网上办事”两个栏目的建设。“政民互动”栏目方便了企业和公众对我委工作进行咨询、监督和投诉,提高了公众参与我委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积极性。“网上办事”栏目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在线查询。为使公众登录我委门户网站更加简便、快捷,我委注册了门户网站的中文域名(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9条,其中规范性文件信息244条,其它为政策法规、人事职称、业务工作类信息。
(二)公开形式。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时根据需要,通过政务微博、新闻发布等其他形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共66份,全部为网络申请。其中18份申请符合公开要求,另外48份申请内容不属我委行政职能范围。符合公开要求的申请主要为政策咨询,其中涉及产业政策、技改贴息、科技创新、产业集群、节能补贴、人事职称等。上述申请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办理结果在我委门户网站上公布,同时发送至申请人所留的电子邮箱中,确保申请人及时完整地获取所需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要求,对我委办理的重点提案《关于进一步推进精细化工产业发展的建议》,通过省政府网站进行了选择性的公开。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工作机制有待继续完善;二是部分处室信息公开不够及时。2016年改进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覆盖面广、权威性高和传播速度快的优势,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不断丰富公开内容,确保该公开的内容全部、及时公开。继续加大对技术改造、结构调整、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加强“政民互动”和“网上办事”两个栏目的建设,持续提升门户网站服务社会的能力。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不断修改和完善《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充分调动各处室信息报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在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通过加强培训,促进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完整、准确。
2016年,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扎实推进各项有关工作,确保《条例》、《规定》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在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