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推进民营企业政策落实落地,推动我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3010408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08-25 15:13:26
  • 编辑:省工信厅管理员
  • 来源:办公室

隋震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民营企业政策落实落地,推动我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出台一系列政策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2022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先后出台了《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的政策措施》《辽宁省减轻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的若干措施》等措施,聚焦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下行压力加大,产业链、供应链紧张,要素循环不畅,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等问题,打出政策组合拳,积极响应企业所急所盼,解决堵点痛点难点,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企业的影响。

  二、深入落实财政支持政策

  省财政厅深入落实国家及省相关政策,筹措财政资金,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2022年下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13.5亿元,其中“智造强省”方向8亿元,重点支持“老、原、新”产业数字化转型、企业创新发展、服务化转型等项目。“优质企业培育”方向2.4亿元,重点支持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及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等。“数字经济”方向2.5亿元,重点支持数字产业化等。二是2022年争取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0.85亿元,支持国家重点“小巨人”企业和为重点“小巨人”企业提供“点对点”服务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三是2023年继续安排“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18亿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发展等,提高头部企业配套率,加快数字赋能增效,推动企业创新创造。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聚焦实业、做精主业,提高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培育中小企业做优做大做强。四是统筹省科技专项等资金,聚焦我省产业发展需求,支持民营企业以“揭榜挂帅”等方式,实施科技攻关项目,鼓励民营企业牵头开展产学研合作,对新备案的瞪羚、独角兽民营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引导企业加大投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创新资源要素向企业集聚,提高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三、加大税费支持力度

  省税务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与其他纳税人一律平等对待,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一是印发纳税缴费服务质效提升行动三年计划,全力构建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税费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遵从度和满意度,确保税费优惠直达快享,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二是明确我省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可以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三是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依法申请延期申报。四是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增值税留抵退税、“六税两费”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生活生产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

  四、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发展

  省科技厅以培育壮大科技企业群体为主线,加大政策供给和服务配套,支持民营企业创新,促进经济发展。一是开展政策宣传。深入推进科技企业创新服务行动,组织“科技活动周”、“政策大讲堂”等活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辅导和政策培训,实施雏鹰、瞪羚和独角兽企业创新发展模式培训系列活动。二是推行“免申即享”改革。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常态化受理、全流程网办等服务举措。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低税率等普惠政策。深化“免申即享”改革服务,扩大政策惠企范围。三是强化金融服务。发挥辽宁产业投资基金作用,争取国家引导基金对辽宁进行投资,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开展科技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建立积分制服务系统,推动中行、工行、建行等相关金融机构联合开发“积分贷”等产品,为企业提供授信服务。建立上市科技企业培育库,选择200家以上科技企业重点培育上市。开展银企对接和“科技企业投融资常态化路演”等形式多样的撮合活动。

  五、强化企业人才服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持续加强政策供给,强化政策落实,强化企业人才服务,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实施“心系中小微·助民企发展”用工保障专项行动,以招聘需求较大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对象,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采集监测网络,定期汇总分析民营企业用工薪酬变化趋势,分行业、分时段举办民营企业专场招聘。全年全省开展招聘活动不少于400场,发布岗位需求超过20万个次。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自主确定与企业依法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员工为培养对象,签订培养协议,培训完成后,按规定享受每人每年至少5000元的培训补贴。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开展3-6个月培训,每人每月1500-2000元培训补贴,补贴直补培训机构。

  六、搭建跨部门政策信息发布平台

  2019年,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依托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搭建了跨部门政策信息发布平台。一是多部门配合联动。省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有关部门、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共同参与,坚持省市县纵向联动、部门横向协同,通过政策引导、资源统筹、制度建立等方式推动平台互联互通、服务协同,实现跨部门政策信息的及时推送和共享,逐步破解部门间、行业间、企业间的 “信息孤岛”难题。二是全领域信息覆盖。平台汇聚国家、省内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发布的涉及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金融财税、知识产权、人才建设、创业创新、权益保护等各类方针政策、权威解读,特别是汇集中小企业重点关注的财税、融资等政策信息,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信息服务。三是深层次回应诉求。聚焦企业所急所需所盼,帮助企业掌握最新的政策动态、政府导向、资金扶持细则及项目申报等内容,把政策信息送进企业,送到企业家手中,提高政策知晓率,提升政策获得感。

  下一步,我们将综合施策,强化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健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不断提升政策落实精度,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实落细。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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