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辽宁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085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08-25 15:07:14
  • 编辑:省工信厅管理员
  • 来源:办公室

何仲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辽宁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生物医药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高成长、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等特点。我省生物医药创新资源丰富,在大宗原料药、基因工程药物、疫苗、现代中药等细分领域拥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具备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的基础优势,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对我省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一、推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所做工作

  近年来,省直各部门围绕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在政策制定、研发创新、人才培养、税收金融等各领域,出台实施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打造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产业生态。

  (一)完善产业发展政策

  先后制定出台了《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辽宁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辽宁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产业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专项三年行动方案、《辽宁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等多个规划、文件,在人才培养、技术攻关、产品开发、产能建设等产业链上下游多个环节,不断完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体系。明确将生物医药产业作为“新字号”重要内容,将生物医药和先进医疗装备产业集群列为辽宁省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2021年,省委省政府设立“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将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作为重点支持方向,两年来先后对58个医药创新成果转化、新产品产业化、数字化转型升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二)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创新平台建设。针对产业发展重大技术需求,依托沈阳药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组建生物医药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依托东软集团、东北制药、沈阳三生等行业骨干企业组建了数字化医学影像设备、化学制药、基因工程制药共15个产业专业技术创新平台。通过深化产学研合作,实现技术需求与科技研发的无缝对接,不断完善企业技术研发体系。

  二是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十三五以来,我省获得国家项目31项、经费34165.67万元,其中重大专项获批立项11项、经费13967.67万元,重点研发计划获批立项20项、经费20198万元。在国家项目的支持引导下,我省准确把握产业前沿技术发展趋势,按照“五位一体”模式配置科技资源,以行业骨干企业为主体组织实施60余项具有突破性、带动性和示范性的科技产业化项目。

  (三)加大企业培育力度

  一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指导大连辉瑞主动适应医改政策变化,把握重组整合契机,及时调整市场策略,引入新品种,巩固行业领军企业地位。支持东北制药、沈阳三生、成大生物、锦州奥鸿、东软医疗、辽宁好护士等子行业龙头企业加快新产品开发,做优产品结构,做大企业规模,培育一批收入50亿、100亿企业,提高产业链话语权和控制力。

  二是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依托沈阳红旗、兴齐眼药、垠艺生物等企业,在抗结核、眼科用药、植介入器械等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增强细分领域产业链主导力。认定沈大内窥镜等6户企业为第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大连万福制药等3户企业为第五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沈阳兴齐眼药等12户企业为辽宁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宏达制药等3户企业为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优化税收金融支持政策

  近年来,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基础研究发展,国家和省级税收部门持续完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如企业研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的支出,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与此同时,我省为不断提升纳税缴费服务质效,有效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制定了纳税缴费服务质效提升行动三年计划,全力构建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税费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遵从度和满意度,确保税费优惠直达快享,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二、下一步推进措施

  省直各部门将吸纳代表委员的对策建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做好“三篇大文章”,培育壮大“新字号”和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围绕优质企业培育、建立多维度合作平台、加强人才培养等方面推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快优质企业培育力度。加大对辽宁生物医药领域企业支持力度,构建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建设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集聚区,逐步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壮大辽宁生物医药企业群体。围绕新型疫苗、单克隆抗体、眼科用药、特色民族药等领域,挖掘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支持企业“小升规、规做精、精上市”,提升行业细分领域市场竞争力。组织企业深入参与“辽苏对接”等对外交流活动,提升我省医药产品影响力,通过编制创新产品目录、举办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产需对接会等方式,推动优质产品应用。

  二是建立多维度合作平台。组建产学研联盟。鼓励辽宁生物医药领域领军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实施科研攻关。支持辽宁生物医药领域龙头骨干企业为盟主联合高校院所,重点围绕糖类药物、抗体药物、高端医疗器械、中药现代化等实施“揭榜挂帅”重大科技攻关、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攻关、基金及国际合作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技术成果转化,研发一批国际先进水平的高端医疗器械和原创新药,培育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产品,形成品牌效应。推进高校科研平台建设。依托沈阳药科大学等相关高校,组建辽宁省高等学校现代制药产业技术研究院,提升解决关键领域“卡脖子”问题能力,为生物医药产业相关领域研发提供科技支撑,引领生物医药产业相关领域快速发展。 支持沈阳药科大学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建设,打造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专门平台,并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纳入绩效考核,从政策与制度上进一步激励高校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充分发挥沈阳药科大学的未来与新兴递药系统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作用,推动校校、校所、校企大力协同,打牢协同基础,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医药人才培养。实施“带土移植”科技人才专项行动。召开“招才引智”等系列活动,立足生物医药产业和资源优势,召开“招才引智”等系列活动,吸引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来辽创新创业,解决辽宁生物医药产业科技创新对人才的需求问题。落实“兴辽英才计划”。实施引才荐才平台资助奖励政策,深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潜力,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端人才培训、寻访、引荐等方面作用,组织沈阳、大连、营口等地产业园,研究策划开展诸如“重点产业项目企业人才引育服务活动”等项目。组织各地选取部分企业,到长三角、珠三角等国内发达地区招才引智,研究策划开展诸如“百企招才引智行动”等活动,为医药等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开展重点产业项目、重大科技攻关、突破“卡脖子”技术等关键领域等高层次人才摸底调查。建立联系机制,研究策划专项活动,“一人一策”为医药行业企业提供精准人才服务。研究策划举办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和成果交流展示活动。鼓励医药领域博士后从事基础技术创新和实践性研发试验,研究策划实施对接项目,支持博士后优秀人才实现成果本地转化。

  四是优化健全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健全税费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全面简化税费优惠申办流程,大力提升税费政策宣传效能,健全完善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不断提升政策落实精度,确保各项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细落地。同时,积极向国家反映委员的建议和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诉求,推动出台更多惠企利民政策措施,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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