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完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措施助推营口打造全省民营经济标杆城市的建议》(第13010221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08-25 15:03:54
  • 编辑:省工信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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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措施 助推营口打造全省民营经济标杆城市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营口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要求部署,从体制机制入手,从优化营商环境破题,成立民营经济促进局,设立“民营企业家日”,积极开展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示范,多措并举,在民营经济发展上为全省作出示范。截至2022年底,营口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28万户,占全部市场主体的96.9%,其中民营企业6.6万户,占全部企业数量的92%。民营经济实现税收138.9亿元,占全部税收71.9%。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93.5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67.7%。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占全市就业总人数的90%以上。为支持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我省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出台一系列政策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2022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先后出台了《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的政策措施》《辽宁省减轻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的若干措施》等措施,聚焦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下行压力加大,产业链、供应链紧张,要素循环不畅,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等问题,打出政策组合拳,积极响应企业所急所盼,解决堵点痛点难点,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企业的影响。今年初,着眼进一步稳经济,省政府出台《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围绕企业融资、重点产业发展、消费回暖、外贸外资增长、稳就业、降成本、盘活存量等9个方面,提出27项具体举措。今年共计划安排14.5亿元专项资金,对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提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稳增长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鼓励重点企业增产增效。同时还以附件形式公布了《2023年延续实施稳经济系列政策举措》等助企纾困政策,加强政策供给、创新环境保障,提高政策的含金量、针对性和覆盖面,让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一是下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13.5亿元,支持“老、原、新”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企业创新发展。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697户。创新实施“免申即享”惠企政策,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实现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让企业足不出户享受到政策红利。二是争取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0.85亿元,支持国家重点小巨人企业和为重点小巨人企业提供点对点服务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三是安排人才专项资金7亿元,助力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兑现各项高端人才奖补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同时,按照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总体要求,修订完善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最大限度为人才专项资金“松绑”,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四是统筹省科技专项资金,对新备案的瞪羚独角兽企业给予奖励性后补助,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五是依托辽宁政府采购网搭建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参与我省政府采购活动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可凭借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贷款,金融机构以各自信贷政策为基础为企业提供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融资贷款。

  三、帮助企业破解融资难题

  一是加强对金融机构政策引导。去年2月和5月,两次召开全省金融机构座谈会,调度银行贷款投放情况,全面分析信贷形势,督促银行机构落实助企纾困和稳经济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印发《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策的操作细则》,明确相关金融政策措施的细化规定、操作方式和实现路径,督促银行机构落实延期还本付息、加大信贷支持等政策措施。二是推动银行机构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搭建企业融资对接平台,召开金融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对接会,34家金融机构、42家企业代表参加,现场签署融资合作协议8.7亿元,累计达成融资意向超30亿元。实施助企纾困行动,建立“白名单”机制,筛选确定全省助企纾困“白名单”企业1003家,组织银行逐户对接、重点支持,目前已有500余家企业获得融资支持。梳理各行业领域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向全省金融机构推介交通物流、科技创新、生态环保、农业产业等领域重点项目705个,已实现融资对接超140亿元。三是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出台《辽宁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行动方案》,推动建立省、市两级协调机制和上市专班、服务秘书,帮助后备企业解决上市难题。坚持推动“随报随审”省级上市扶持政策,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补助资金支持。目前,已向美行科技等24家企业拨付资金7092万元。2022年,中触媒、何氏眼科、拓荆科技、鼎际得石化等7家企业首发上市,4家企业通过上市委审核,创造历史最好水平。四是持续改善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加快推进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平台已实现2.2万户企业注册,363家金融机构入驻并发布金融产品263项,累计帮助中小微企业融资达273.5亿元。推动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指导盛京银行推出“辽科贷”、“辽知贷”等信贷产品,指导人保公司推出“营业中断损失保险”“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等保险产品,同时推动各行推出“首户快贷”“e企快贷”“复工贷”“电e贷”等多款新产品。五是发挥融资担保增信服务功能,构建覆盖全省再担保体系,截至2022年末,全省融资再担保在保余额279.3亿元,同比增长33%,本年累计再担保业务额261.4亿元,同比增长36.8%,年平均担保费率0.77%。六是省税务局依托“普惠金融企税银综合智能服务平台”,将企业纳税信用信息通过“平台”推送银行。2022年“银税互动”推动银行金融机构为诚信企业贷款812亿元,其中为中小微企业贷款531亿元。

  四、推动企业改革创新发展

  省科技厅以培育壮大科技企业群体为主线,加大政策供给和服务配套,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一是组建产学研联盟。在重点产业链和创新链的堵点难点和关键环节,布局组建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组织民营企业与高校院所、人才团队开展产学研合作,组建提升类实质性产学研联盟,按企业研发费用投入比例给予研发后补助支持。二是强化金融支持。发挥辽宁产业投资基金作用,争取国家引导基金对辽宁进行投资,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开展科技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建立积分制服务系统,推动中行、工行、建行等相关金融机构联合开发“积分贷”等产品,为企业提供授信服务。建立上市科技企业培育库,选择200家以上科技企业重点培育上市。开展银企对接和“科技企业投融资常态化路演”等形式多样的撮合活动。三是推行“免申即享”改革。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常态化受理、全流程网办等服务举措。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低税率等普惠政策。深化“免申即享”改革服务,扩大政策惠企范围。四是提供精准服务。锁定“人才、团队和项目”,实施“带土移植”专项支持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依托高新技术企业搭建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推动高新区“一区多园”改革,优化区域产业布局。五是壮大科技企业群体。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创业孵化链条,培育科技苗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梳理科技型中小企业、准高新技术企业清单,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辅导和政策培训,实施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创新发展模式培训系列活动。

  五、加强高校科研攻关

  省教育厅支持高校依托优势学科与企业组建校企研究院等科研平台,强化校企联合攻关,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引导,为企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科技服务。一是举办辽宁校企协同科技创新伙伴行动。按照信息技术、冶金、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精细化工、船舶运输、现代服务、人工智能、建筑工业化、航空航天、食品、海洋等重点产业领域,选取代表性高校,会同省工商联举办“校企会客厅”“校企圆桌”论坛、成果对接会等活动,加快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二是推进高校创新平台建设。依托高校优势学科,充分发挥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作用,推进辽宁省高等学校产业技术研究院、辽宁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辽宁省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辽宁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促进营口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精细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三是深化产学研合作。推进校际、校所、校企大力协同,打牢协同基础,推进省内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指导高校建立校企、校地研究院等联合机构,开展科技成果对接活动,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四是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高校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门机构,培养专门队伍,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专业支撑。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纳入绩效考核,从政策与制度上进一步激励高校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实在在将科技成果变成现实生产力。

  六、强化企业人才服务

  一是进一步优化特设岗位支持保障措施,采取“一团队一策”“一人一策”方式,实行单独设置、专人使用、专项管理,对于业绩优秀人才及时聘任特设岗位,对于无相应职称的人才可“一步到位”直接评聘,促进海外人才职业发展。指导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用好公开招聘自主权,随时发布公告、随时招聘引才,指导事业单位自主设置流动岗位,采取顾问指导、挂职兼职、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海外人才。二是落实“兴辽英才计划”,实施引才荐才平台资助奖励政策,深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潜力,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端人才培训、寻访、引荐等方面作用,组织沈阳、大连、营口等地产业园,研究策划开展诸如“重点产业项目企业人才引育服务活动”等项目。组织各地选取部分企业,到长三角、珠三角等国内发达地区招才引智,研究策划开展诸如“百企招才引智行动”等活动,为企业引进高端人才。三是针对一般人才、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柔性引进人才、兼职创新和离岗创业人才等,分类研究服务保障措施,研究策划诸如“辽宁优势或支柱产业、重点企业高层次人才服务行动”等项目,跟进协调解决人才住房、社保、子女就学、家属就业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围绕营口市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企业人才培养,着力推动营口市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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