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大对高技术企业“首台(套)装备
首批次材料”应用推广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3040187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06-26 22:27:40
- 编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员
- 来源:办公室
侯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首台(套) 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支持的提案》收悉,提案深刻阐述了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的重大战略意义,以及制约其推广应用的瓶颈,从市场应用、企业资金和政策支持多角度、多层次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实施多元化金融支持,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强化技术迭代发展的建议,使我们深受启发,为我省在大力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应用落地,助力技术装备创新发展提供了方法思路。
前一阶段,我厅与国家工信部装备工业二司进行了对接,全面了解国内近几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情况;向沈阳、大连等重点地区了解有关情况;组织骨干与恒力重工、特变沈变等企业进行对接,深入调研企业需求,共同研究发展思路、举措建议。在开展以上工作同时,又征求了相关省直部门意见,形成研究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支持政策
我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支持政策主要是保险补偿政策,现行文件有《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工信部联重装〔2024〕89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工信部联重装〔2024〕64号)。
该政策支持范围主要包括:一是加快首台(套)推广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省内实现显著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进入市场初期尚未形成竞争优势的整机装备、核心系统及关键零部件产品。装备可按照台(套)数或批次数予以投保。二是加快首批次推广应用。首批次新材料是指省内实现原始创新或显著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进入市场初期尚未形成规模化应用和竞争优势的新材料产品。三是重点支持国家战略领域。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创新成果,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聚焦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需要,以《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辽宁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以下统称《目录》)中装备、新材料产品为基础,重点支持国家战略且质量风险大的领域,动态调整支持范围、补助额度和补贴比例。
二、我省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所做的工作
(一)强化政策支持
2021年以来,我省推荐生产制造企业获得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费补贴35项1,7363万元,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费补贴428项2,2998万元,保险费补贴按装备价值的20%比例计算,直接带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销售额超过20亿元。2024年、2025年,分别有83项、82项产品项更新写入我省《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今年4月,工信部装备二司征求指导目录修订意见建议,我省推荐上报41家企业提出的46项装备核心参数修改建议,涵盖高端工业母机、电子专用装备等12个领域。
目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辽宁金融监管局、大连金融监管局开展对《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并完成公示,并已完成合法性审查,待会议通过后正式印发。此次修改重点集中在扩大支持范围、规范投保流程、优化保险条款、简化资金拨付等关系企业切身利益的条款,旨在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促进创新装备、材料转化应用。本轮政策的制定在延续原有政策基础上,进行了优化调整:一是突出应用牵引作用,明确政策定位。拓展首台(套)、首批次概念内涵,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扩展支持数量和年限,增强用户信心,以应用带动首台(套)、首批次迭代更新、实现批量稳定生产、形成成本竞争优势。二是突出保险保障作用,优化制度设计。推动首台(套)、首批次保险扩大保障范围、提升服务水平,通过保险风险管理的制度设计,破解初期市场信任不足导致的应用瓶颈。三是突出财政资金效能,严格申报审核。规范申报程序,严格审核标准,稳定各方预期,加强总结评估,及时完善政策,有效提升政策精准性、实效性,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四是突出事前事后监管,加强监督管理。压实各实施主体责任,加强规范指导,开展绩效评价,强化执纪问责,有效提升政策执行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更好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二)强化金融支持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积极行动,会同工信、发改、人民银行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出台政策文件、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召开政金企对接会等多项举措,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与服务,拓宽装备制造业企业融资渠道,着力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质效,持续加大对装备制造业企业的金融支持。
1.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政策引导。一是牵头制定金融支持民营经济政策举措。聚焦装备制造业领域融资难贵慢问题,我局会同发展改革、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辽宁省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辽政办发〔2025〕5号),提出4方面、12条新举措。政策出台后,我局采取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宣传推广,着力提升政策效果。总体看,相关举措在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融资便利度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年12月,全省金融机构新发放一般贷款利率3.16%,同比下降45个基点,处于历史最低水平。二是出台优化全省金融生态环境的若干举措。今年1月印发《关于优化全省金融生态环境的若干举措》,从5个方面提出18条落实举措,通过畅通资金供给“快车道”、激活资本市场“动力源”、打造高效便捷“服务窗”、筑牢规范有序“防火墙”、构建守信践诺“生态圈”等优化全省金融生态环境。三是配合出台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政策文件。2025年4月22日,配合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省工信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2025年奋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促进辽宁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督促、指导金融机构聚焦新质生产力做精科技金融、聚焦低碳环保做优绿色金融、聚焦社会民生做深普惠金融、聚焦老年群体做实养老金融、聚焦创新技术做好数字金融,全面助力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
2.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资金支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常态化开展融资对接活动,持续推进金融机构与企业精准有效对接。一是深化与中央金融机构合作。2025年4月、12月,两次在京召开“辽宁省与中央金融机构座谈会”,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并讲话,银行、保险等领域中央金融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全力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我省装备制造业领域的资金支持,吸引更多资金投资辽宁。二是召开辽宁省政金企对接会。2025年5月,牵头举办“智汇金融 共促振兴”辽宁省政金企对接会,邀请省内100余家金融机构及包括科技企业在内的128家企业代表参加,围绕“运用多种金融工具 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进行深入交流。会上,集中推介全省融资项目269个、需求合计3729.3亿元,9家金融机构介绍多种形式金融工具,促进政金企精准对接、信贷资金精准投放。
3.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赋能装备制造业发展。一是大力实施“资本市场提升工程”。坚持股债并举,推动直接融资发展。截至目前,全省直接融资927.6亿元、同比增长41.3%,是10年来我省直接融资增速首次突破30%。其中,股权融资同比增长142.2%、债券融资同比增长38.7%。新增IPO申报企业7家、IPO在审企业9家,均位居全国第8位。新增北交所上市企业1家、过会企业3家,年内北交所过会企业数量居全国第6位。东北地区首单公募REITs、首只QFLP基金、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成功落地,地方国企科创债券融资和S基金设立相继“破题”。辽控集团、大连国运等近10家企业首次开展债券融资,资本市场“新生力量”不断壮大;科创债融资232亿元、同比增长182.9%,有效引导资金流向我省科技创新领域。二是持续强化“创投辽宁”品牌影响力。高标准举办2025创投辽宁发展大会,吸引176家国内外知名投资机构来辽,通过项目发布、路演及实地走访促进投企对接。畅通线上线下对接渠道,“创投辽宁”股权投融资服务平台发布前沿领域项目580个、释放融资需要238亿元。“创投辽宁”投融资路演活动,线上联动沪深交易所“星企航”、“科融通”路演平台,线下走进省内各地市、并赴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开展路演活动30场,助力企业实现融资。三是充分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塔基功能。做大做优“专精特新”专板,专板培育企业869家,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5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40家。积极推广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全国股转公司的“绿色通道”合作机制,1家专板企业通过“绿色通道”成功在新三板挂牌。通过设立瞪羚独角兽专板,将已在板培育的80家瞪羚企业转入专板,新增9家企业入板,累计拜访专板企业39家,为42家企业提供融资路演服务,组织资本市场相关培训覆盖73家企业。加强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辽股贷”等产品的运用和推广,深化与银行合作,帮助13家专板企业获得贷款融资3.95亿元。
4.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机构的增信功能。一是完善省再担保体系建设。推动省担保集团发挥省级再担保机构和大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完善再担保风险分担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截至2025年末,省担保集团融资再担保业务发生额434亿元、同比增长25.6%。二是加强对5家科技融资担保机构的工作指导。扩大科技融资担保机构对省内科技服务薄弱地区的业务覆盖,在业务增速和服务扩面上持续用力。截至2025年末,省担保集团本部、五市科技担保公司分别新增直接融资担保额202亿元、109亿元,同比增长68.7%、11%。6月9日,人民日报刊发文章,将我省科技融资担保业务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进行宣传报道。
5.持续优化改善金融服务。一是实施“普惠金融直达工程”。发挥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用,创新引入普惠金融大数据模型,研发在线测额、线上放款等功能,对企业融资能力进行精准画像,实现智能撮合、直达快享,为企业提供线上“一键触达”的融资解决方案,最快当天审批、当天放款。目前,平台内注册企业户数16.9万户,已累计帮助解决融资2841亿元,当年新增近千亿元。二是创建“全量金融资源服务”模式。在沈阳浑南高新区设立全省首家“科技金融服务驿站(沈阳高新区站)”,整合银行、创投、证券、保险、担保等各类金融资源,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一站办理”的融资解决方案。沈阳驿站模式成熟后,在全省范围内宣传推广。目前,各市均设立了金融服务驿站,已累计帮助127户企业融资8.2亿元。三是支持金融机构创新“辽”系列产品。会同科技、知识产权等部门指导盛京银行推出“辽科贷”“辽知贷”等系列产品,实现线上申请、自动审批、随借随还;支持盛京银行又陆续推出“辽数贷”“辽质贷”“辽股贷”等产品,专项支持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领域发展。截至2025年末,“辽”系列产品累计投放贷款403.8亿元,服务地方企业2077户。其中:“辽科贷”、“辽知贷”、辽质贷”分别累计投放244.9亿元、2.8亿元、59.9亿元,服务地方企业639户、18户、140户。
(三)强化财政支持
1.优化财政支持政策。省财政厅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辽宁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合修订完善《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优化实施财政支持政策。一是《办法》在项目管理和资金拨付上进行了大幅优化。依托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了项目入库、申报、审核的全流程线上管理,提升服务效率;同时,创新资金拨付机制,贴息资金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直接拨付至经办银行省行(总行),由经办银行反馈至企业,让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市场主体,切实增强企业政策感知度与获得感。二是落实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办法》改变传统财政奖补模式,构建“贷款贴息+保险补贴+融资担保”多元化政策“工具箱”,提高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与配置效率,形成财政、金融、产业协同发力的政策格局。对符合条件的工业固投和稳产扩产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80%的贴息,有效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给予最高80%的保费补贴,帮助企业降风险。对通过融资担保方式融资的企业,按照不高于年化0.5%的费率给予担保费补贴,引导担保机构为企业增信,缓解“融资难”。
2.落实资金支持政策。一是2026年,安排“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综合运用贷款贴息、保险保费补贴、担保费补贴等间接手段,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重点支持技术改造升级,促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符合条件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可根据申报指南要求申请相关资金。二是2025年以来,争取中央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66亿元,聚焦关键战略性产业链,支持机器人、特变电工等高端装备、先进制造业关键装备研发产业化、核心技术攻关等项目,推动数字赋能和产业转型升级。三是2020年,省政府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0〕26号),我省建立风险补偿及保费补贴机制,设立“再担保体系风险补偿及保费补贴专项资金”,为支小支农等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提供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支持。截至2025年末,累计拨付4.9亿元专项资金,其中,拨付风险补偿资金3.3亿元,争取国家担保基金风险补偿1.9亿元,推动银行分担代偿资金1.4亿元;拨付保费补贴资金1.6亿元,推动纳入再担保体系的融资担保业务平均担保费率从2019年的1.33%降至目前的0.79%。
3.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省财政厅积极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负。一是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允许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的支出100%税前加计扣除。二是落实设备更新和留抵退税政策。对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新增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三是落实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对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
(四)强化科技支持
省科技厅高度重视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推动获批“高性能精密制造全国重点实验室”“工业装备结构分析优化与 CAE 软件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平台,建设辽宁黄海实验室及辽宁省智能检测与装备技术重点实验室等省级平台,组建机器人、工业母机等省重点实验室群。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实施“高端数控机床关键技术及应用”“高端装备用金属材料创制”等省科技重大专项,支持大连机床、三一重型等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高端车铣复合机床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研发”等省科技攻关项目。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布局建设“辽宁沈阳航空航天轻量化精密清洁铸造中试基地”“辽宁沈阳高档数控中试平台”等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发布中试服务事项100余项。启动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在沈阳、本溪高新区开展“揭榜挂帅”试点,设立总规模6000万元的科技风险补偿资金池。
三、下步工作安排
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省内生产制造企业实现显著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装备支持力度,助力我省装备制造业勇攀高峰。
(一)优化政策服务,夯实保障基础
省工信厅将持续加强与工信部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政策变化动态,适时组织本级指导目录和实施细则修订,拟于6月份联合印发《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 偿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持续在激励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创新,助力国家重大战略发展和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支持国家战略且质量风险大领域的托底作用,动态调整支持范围、补助额度和补贴比例,消除制造企业研发和采购方使用的顾虑,用制度筑牢保障根基。
(二)完善服务流程,建强服务链条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部署要求,与省(中)直相关部门紧密配合,聚焦平台升级做实全流程融资服务,发挥驿站作用提供一对一解决方案,深入市场攻坚激发资本赋能效力,多措并举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与服务,完善省融资服务平台功能,优化融资担保增信服务,常态化开展融资对接活动,有效纾解装备制造业企业融资难、贵、慢问题,为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
(三)落实财税政策,严格履职尽责
省财政厅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职责,落实好各项财税政策,配合省直相关部门聚焦重点产业链、优质企业,助力我省重大技术装备创新。
(四)聚力技术攻坚,突破核心瓶颈
省科技厅将充分吸纳相关建议,持续提高我省重大技术装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一是抓好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整合,推动相关全国重点实验室、辽宁黄海实验室等各类创新平台进一步发挥作用。二是持续实施“高端数控机床关键技术及应用”重大专项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动关键技术攻关及创新产品研制。三是进一步发挥相关省重点实验室群作用,强化科研成果与企业技术需求对接。四是提升相关中试基地能力,搭建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平台,促进成果转化落地。五是组织实施好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试点,缓解轻资产企业融资难题。
以上是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对您建议的答复,不当之处请予以指正。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 李国光
联系电话:18840068075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