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协调相关央企将原抚顺石油一厂、抚顺发电厂
申报为国家级工业遗产项目的建议》(第13040672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06-15 13:30:30
  • 编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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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万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相关央企将原抚顺石油一厂、抚顺发电厂申报为国家级工业遗产项目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辽宁省工业遗产保护事业的深切关怀与宝贵建言。您在提案中回溯了原抚顺石油一厂、抚顺发电厂作为“共和国工业长子”的辉煌历程,字里行间饱含着对我省工业遗存的深厚情怀与责任担当。您对“中国火电之母”“中国现代石油炼化工业摇篮”以及对“煤炭—电力—化工”一体化工业集群的总结提炼,展现了工业遗存保护和活化利用的意义。在认真研究学习并与省文旅厅、抚顺市政府及抚顺石化、抚电能源充分沟通后,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省工业遗产认定的基本情况

  2017年,工信部启动了国家工业遗产项目认定工作,对在中国工业长期发展进程中形成的,具有较高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工业遗存进行认定。目前,全国共认定了七批次,264个遗产项目,我省16个项目入选,与山东、江西并列全国第二位(四川全国第一,22个)。2022年,省工信厅出台了《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启动省级工业遗产项目认定,目前共认定四批次,34个省级遗产项目。

  二、提案涉及企业的相关情况

  抚顺石油一厂该厂始建于1928年,为抚顺石化公司下属企业。其前身是日本为加工油母页岩而成立的西制油厂,是我国最早的大型人造石油工业发祥地。新中国恢复生产后,经过60年代装置扩能技术改造,老旧装置陆续拆除,新建有东蒸馏、催化、重整等生产装置16套。近年来,由于地质沉陷灾害影响,公司实行炼油结构调整,自2005年12月起厂区内生产装置陆续关停,直至2011年厂区内所有装置及辅助系统全面关停,留守部分人员进行资产看护,对旧址装置进行硬隔离保护。2012年,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一厂老区土地使用权被抚顺市人民政府无偿收回。2020年10月,按照抚顺市新抚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履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责任的通知》内容,石油一厂老区旧址作为近现代重要史记及代表性建筑,列为抚顺市新抚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2023年,经专业机构鉴定,石油一厂老区不可移动文物共计33处(东区11处,西区22处)。

  抚顺发电厂该厂始建于1908年,拥有“火电之母”和“共和国骄子”的美誉。建国前,作为日本统治者掠夺中国资源的工具,几经扩建,成为当时亚洲最大火力发电厂。建国后,作为新中国“一五”重点建设项目,逐步发展为全国最大的火力发电厂并为全国电力系统和系统外企业共计360多个单位,代培了技术工人5000余人。1981年,随着企业第一期循环水供热工程完成,企业的业务触角开始向热力网集中供热延伸。1992年,抚顺发电厂依托“以大代小”工程,组建了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并于1996年和2002年先后扩建了两台200MW热电联产供热机组,为后续推进网源合一战略,进一步扩大供热市场奠定了基础。2002年,抚顺发电厂划归国电投集团公司。2011年8月,因受地质灾害影响,火电机组全部停运,不再从事火力发电业务。2013年起,企业正式转型为专业化供热企业。目前,老厂区已停止运行,仅剩余锅炉厂房等部分建筑物。

  三、提案办理情况

  收到提案后,我厅对照《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24号)的规定,对两家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工信部要求,国家工业遗产需要具备三个基本条件:1、产权明晰;2、已取得“省级工业遗产”或“中央企业工业文化遗产”的资格;3、制定了遗产保护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及具体工作措施。抚顺石油一厂、抚顺发电厂目前还未取得省级工业遗产或中央企业工业文化遗产的认定资格,不符合申报国家工业遗产项目的条件。

  4月10日,我省启动了第五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工作,我厅第一时间通过抚顺市工信局、省工信厅电力处与两家企业取得联系,一是宣传省级工业遗产认定的相关要求,鼓励企业申报第五批省级工业遗产,从而获得申报国家工业遗产的资格;二是详细解释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及相关规定,区分“遗产”和“文物”的不同属性,消除企业“一旦被认定就不能随意改动,失去话语权”的顾虑,始终强调企业是遗产项目的产权所有人,拥有对项目的最终决定权;三是“湖北黄石——华新1907文化公园”、“安徽淮北——老电厂片区”等工业遗产活化利用典范案例,向企业解释了工业遗产认定与工业遗产活化利用的内在关联与区别,让企业认识到工业遗产认定绝不是给企业增加负担,而是为了激活“沉睡”的工业资源,实现文化传承与经济效益的双赢。企业可以在不增加人力、物力投入的基础上,采取“委托运营”模式,将遗产项目的保护利用交给专业机构运营。如我省大连冰山慧谷就是通过引入专业团队,实现了从“工业锈带”到“生活秀带”的华丽转身。

  四、企业反馈意见

  经过多次沟通,抚顺石化(抚顺石油一厂所属单位)、抚电能源(抚顺发电厂所属单位)分别就工业遗产申报事宜以书面形式予以了反馈。抚顺石化公司表示:作为原油加工炼制企业,企业不具备文物保护资质,亦没有专业团队对文物进行保护、研究、开发和利用。本着专业化管理,有效利用、规划石油一厂旧址的目的,经公司党委会研究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批准,拟将石油一厂旧址地面构筑物等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抚顺市人民政府。抚电能源表示:老厂区已拉网隔离、暂停使用,目前暂无下一步规划。

  五、下一步打算

  (一)主动上门服务

  适时组织工业遗产相关专家赴遗存现场实地考察,对遗存的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价值、艺术价值进行评估论证,确认遗存产权归属,提出遗存申报工业遗产的可行性意见。与产权单位进行深入交流,破除“认定以后不能随意改动”“工业遗产活化利用就是搭钱搭人”等错误认识和思想顾虑。

  (二)用好工业遗存资源

  依托“游辽宁”平台,协助开发工业遗存智慧导览、研学体验包等产品,推动其与红色旅游、生态旅游线路串联;三是在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创建、文旅融合专项资金分配中予以优先倾斜,支持配套设施完善与业态创新,助力央企做好遗产活化与旅游开发衔接;四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工信、国资等部门,向上争取政策支持,推动工业遗产保护、活化与文旅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文旅部门将结合当地政策和抚顺石油一厂、抚顺发电厂实际情况,整合抚顺西露天矿等工业资源,优化辽宁省工业旅游精品线路,持续向社会推出。

  人:王立菲

  联系电话: 18840068042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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