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辽宁省智慧矿山建设建议》(第0454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08-29 09:00:07
- 编辑: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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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辽宁省智慧矿山建设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智慧矿山顶层设计”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根据超大规模超深非煤矿山较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超大规模超深井智慧矿山建设规范》地方标准,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辽宁省矿山安全科技支撑治本攻坚三年专项方案》,着力从装备、技术、人员、管理等方面推动矿山四化建设,深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逐步推进智能化无人,进一步夯实矿山安全生产基础,实现本质安全。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不断提升矿山安全执法效能,为全省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依据生产规模和矿种,分类分批指导企业开展智能矿山升级改造。大中型矿山建立覆盖全矿生产、经营、管理的智能管控平台,实现生产过程的无人化,降低开采风险。结合超大规模超深井矿山生产特点,通过智能化矿山建设实现生产过程高度智能化和少人化,在地质与勘探、测量、地下矿山掘进、回采、提升运输、生产辅助设施、安全监测监控、生产综合管控等方面制定智能化建设标准,并建立智能化评价体系,以满足这类矿山实际需求。小型矿山侧重于提升智能化安全管理水平,优先提高机械化程度,生产的矿山企业要求一律实施凿岩、撬毛、铲装、运输等机械化改造升级,实现安全生产。
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绿满辽宁”工厂的决策部署,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印发了全省专项行动方案,经过三年不懈努力,新增建成省级绿色矿山323家,全省总数达414家,总量和增速均局全国前列,超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下一步,持续加大力度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同时,围绕提升矿山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加强科技创新和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逐步提高省级绿色矿山考评标准,以高标准引领建设水平提升,推动我省绿色矿山提质升级。聚焦智慧矿山建设需求,推动矿产资源开发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为建设绿色、安全、智能、高校、可持续发展的智慧矿山提供支撑。
二、关于“加大智慧矿山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
打造智慧矿山示范企业。发挥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鞍钢矿业、中国黄金、建龙集团、抚顺罕王集团开展矿山系统性智能化建设,鼓励企业基于技术和产业优势,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先行先试,打造数字化、智能化矿山样板工程,培育一批智慧矿山标杆企业。中金集团辽宁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投入2000余万元建设5G自动化监管平台,利用人工智能、5G和物联网等新技术,开展采矿、选矿、综合管控等方面智能化建设,基本建成了地质测量、采掘运输、智能管控平台等智能化系统,实现井下通风、供风、排水、提升、选矿作业的无人值守或自动化运行,初步实现了传统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的转型升级,今年又探索推进智能化视频头灯的应用实践,对“无视频不作业”工作起到典型示范作用。鞍钢矿业公司汇聚国内顶级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牵头成立了全国铁矿行业首个数字矿山联合创新中心。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移动应用、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矿山生产过程深度融合,打通矿山地质、测量、采矿、选矿等全流程数据链,推动无人采矿、黑灯工厂建设,实现对矿山环境全感知,设备数据全覆盖。
智慧矿山建设离不开科技创新、设备更新和绿色转型。目前,国家已在相关领域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增值税政策,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可按照设备原值比例抵免当年应纳税额等政策。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均可享受。一是建立完善税费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加力提效精准推送“政策找人”,持续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全面建成强风险防控体系,多部门协作有力打击骗取和违规享受税费优惠等违法行为,确保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二是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非营业性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科技人员,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取得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下一步,将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加大对智慧矿山的支持力度。一是积极总结全省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等,宣传推广非煤矿山智能化发展成功经验和突出成果,打造“标杆”效应。二是对生产的非煤矿山全面梳理、建立台账,督促矿山企业“一矿一策”制定智能化改造方案,对建设滞后、拖延不干的要拿出硬办法。发生事故的矿山作为重点,要进行智能化改造。三是健全税费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全面简化税费优惠申办流程,大力提升税费政策宣传效能,健全完善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不断提升政策落实精度,确保各项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细落地。同时,还将积极向税务总局反映政协委员建议,推动出台更多有利于矿山行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助推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加速成果转移转化”的建议
在科技创新方面,组织开展智能监测、智能装备、智慧生产等关键技术攻关,研发了5G+智慧矿山、煤矿井下综合掘进机器人、矿车车载无人驾驶系统、煤矿瓦斯智能抽采系统等。通过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方式,支持鞍钢开展科技创新。2023-2024年,累计安排省科技专项4000万,支持鞍钢“深海装备用关键金属材料及其应用”“海洋用关键钛合金材料研制技术攻关”“钢铁生产过程智能控制系统研发”等省级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支持“辽宁省尾矿库防灾减灾专业技术创新中心”能力建设,研发了全省尾矿库在线监测平台预警系统,提高了全省尾矿库安全监测和管理水平。2024年,省矿山安全监察局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在鞍钢矿业集团召开智慧矿山宣讲会,推广先进工作方法和经验,并在重点企业进行试点,通过非煤矿山机械化、自动化水平的不断攀升,最大限度减少一线作业人数,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下一步,积极参与并促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人才、平台等科研投入,支持鞍山市千山湾矿业实验室等创新主体,开展深部金属矿采掘和岩爆监测、预警与防控等关键技术攻关和产品装备研发。支持围绕钢铁、能源等领域,鼓励高风险矿山企业积极应用先进的智能化设备设施,凝练科学问题组织科研项目,促进钢铁、能源等领域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张诗蕾
联系电话:024-86913469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