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快培育我省智慧养老产业》(第13020564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10-08 12:45:35
- 编辑:省工信厅管理员
- 来源:办公室
崔文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培育我省智慧养老产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国一直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针对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如《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旨在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满足老年人健康及养老需求,并促进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构建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为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困难,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的推广应用,推进养老服务的发展,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创新和升级,截至2023年底,我省6次开展了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目录申报等工作,累计推荐3个基地、22个街道、15个企业参加工信部试点示范名单评选,成功进入3个基地,16个街道,7个企业。累计推荐31个产品和服务参加《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评选,其中18个产品和服务被列入该目录。召开了“辽宁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座谈会”、“全省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示范应用对接会”,组织相关企业参加了工信部等三部委联合召开的“第三届新兴技术与健康养老融合发展高峰论坛”,并在“智慧健康养老最新科技成果展示”上集中展示了我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最新成果。我省先后有4个城市争取到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国家下拨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地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经济困难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将发展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作为一项任务,积极打造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各市以“互联网+养老服务”为主线,在县(市、区)层面,结合辖区互联网服务特色,建立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清单、服务项目清单,依托社区卫生院整理汇总老年人健康档案,紧紧围绕居家老年人“五助”等日常需求,整合资源,实现线上需求和线下服务的精准对接,“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逐渐覆盖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各个方面,强化了养老服务的系统管理能力,提高了为老服务质量和效率。
下一步,我省将采取相应措施,继续加大力度培育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一、支持智慧健康养老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优化智能设备、服务等供给。发挥智造强省专项资金作用,鼓励企业研制推出具备适老化特征的智能产品。支持企业研发健康管理类智能产品及养老监护类智能产品,鼓励企业利用数字技术提升养老照护产品、健康促进产品、家居产品等适老化能力,以点带面不断提升智慧健康养老水平。继续组织开展国家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鼓励举办适老化技术创新大赛,探索推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适老化领域的应用。
二、助推老旧小区智慧养老工作。鼓励各市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积极包装智慧养老项目,配合相关部门单位为智慧养老提供支持,为老年人提供实时、快捷、高效的智慧化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小区逐步通过盘活土地、房屋等资源,以租赁、新建或改造等方式补足、提升养老服务设施供给能力,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护和生活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化养老服务。鼓励各市建立利用大数据平台支撑长效治理新机制,对接养老、医疗、教育等互联网企业,接入社区便民服务,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提供各类优质服务和增值服务。
三、落实政策支持。截至目前,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省科技专项都支持明确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移动终端、可穿戴设备、服务机器人等智能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最近出台的《辽宁省促进数字技术适老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把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场景集成应用列为发展方向之一,大力推广发展健康管理类、养老监护类、心理慰藉类智能产品,推广应用智能护理机器人、家庭服务机器人、智能防走失终端等智能设备。
四、加大智慧健康养老宣传。利用养老院、社区等服务老年人的窗口单位,围绕老年人实际需求,结合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新的技术手段,开展老年用品和服务展示、体验,宣传国家和省市养老政策,组织养老产品、服务供给单位进社区,展示我省养老服务能力,提高老年人和基层工作人员对智慧健康养老产品的了解和认识,提高为老服务质量和效率,改善和提升老年人生活习惯和生活质量。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