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大本溪市废钢铁加工配送基地支持力度》(第13020151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10-08 12:41:46
- 编辑:省工信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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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巍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本溪市废钢铁加工配送基地支持力度提案收悉,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废钢铁是我省金属工业资源供给的重要来源,也是再生资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钢材、有色金属等原材料社会消费积蓄量的持续增加,再生金属数量也随之大幅增长,产业发展潜力巨大。您提出的建议,对推动我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缓解资源环境压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围绕废钢铁加工,我省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规划政策引领。结合我省工业发展阶段、资源能源禀赋、行业领域等特点,省工信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陆续发布了《辽宁省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辽宁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鼓励建设废钢等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产业园区,推动企业集聚化、资源循环化、产业高端化发展。省发改委牵头制定了《辽宁省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若干措施》《辽宁省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发展,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水平等要求,促进废钢铁等生产废料综合利用。
(二)推动行业规范发展。省工信厅积极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并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条件企业,同时加强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再生资源企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目前,我省共有废钢加工准入企业50家,位居全国第四位,废钢加工能力2100万吨,能够满足我省钢铁企业的废钢需求量。本溪市废钢铁加工配送基地共有准入企业6家,产能600万吨,占全省28.5%,是我省重要的、具有竞争力的再生钢铁原料生产基地。
(三)制定废钢支持政策。按照要求,省工信厅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赴鞍山、本溪等地开展调研,梳理影响废钢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提出推动我省废钢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建议,将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纳入“数字辽宁 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推动和支持废钢加工项目建设。近两年来,本溪钢联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废钢铁加工二期建设等废加工项目获得专项资金支持,补助金额737万元。
(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省财政、税务部门严格执行《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落实增值税简易计税、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有效降低废钢行业企业增值税税负。同时推出更有针对性的惠企政策服务,简化发票领用程序,帮助废钢铁行业纳税人准确理解、快速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促进钢铁产业健康发展。
(五)搭建产业数字平台。省工信厅推动建设废钢铁等再生资源产业数字化平台,平台具备过程溯源、网络货运、数据监管、供应链金融、碳显碳减等10余项功能,用数字手段探索资源综合利用新路径,以平台为媒介助力废钢加工企业获得绿色金融支持。目前,全省50家废钢铁准入企业已上平台,通过平台累计获得绿色贷款超5亿元。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您提出的加大本溪市废钢铁加工配送基地支持力度建议非常符合我省废钢产业发展的工作实际。下一步,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推动再生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废钢产业扶持政策。及时兑现废钢扶持政策,有效缩小与外省的税负差距,提高我省废钢企业市场竞争力,推动废钢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充分利用“数字辽宁 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政策,支持本溪市废钢铁加工配送基地的废钢加工能力提升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提高基地再生资源加工实力。
二是推动废钢产业集聚发展。结合我省钢铁行业布局和发展实际,重点打造本溪、鞍山2个千万吨级废钢加工基地,建设废钢产业生态圈,汇聚省内大型钢铁企业、废钢企业、科研机构,形成废钢产业集群式发展局面,推动建立钢铁循环发展的完整产业链条,提升钢铁行业整体竞争优势。
三是培育废钢产业龙头企业。推动和支持企业申报工信部废钢准入条件企业,培育辽宁吉和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辽宁建发物资有限公司等一批再生资源龙头企业,不断壮大产业规模,成为废钢产业发展主力军。推广应用再生资源产业数字化平台,为产业和监管提供数据流转和安全保障。
四是完善优化税收服务举措。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积极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研究完善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不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废钢产业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