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探索建设“零碳”工厂 推动工业领域绿色高质量发展建议》(第13020231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09-30 14:17:30
  • 编辑: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员
  • 来源:办公室

张丽华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建设“零碳”工厂 推动工业领域绿色高质量发展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直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全省绿色低碳发展取得了新成效。辽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业是能源消费、碳排放大户,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所在,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工作任重道远。围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零碳”工厂建设,我省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绿色低碳顶层设计。落实工信部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部署,省工信厅牵头制定了《辽宁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要引导绿色工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提标改造,探索建设“零碳”工厂。省科技厅制定了《辽宁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围绕重点领域部署科研任务,营造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省金融监管局牵头先后印发了《关于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助推辽宁绿色低碳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引导银行机构扩大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业务规模,全力助辽宁绿色低碳发展。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等八部门联合出台了《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助推辽宁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意见》,为金融支持绿色工业做出系统规划。省工信厅正在组织编制《辽宁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省内各地区广泛开展绿色工厂建设。

  (二)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省工信厅多措并举推进绿色制造,鼓励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企业“向绿”积极性显著提升。截至目前,共创建省级绿色制造单位575家,其中绿色工厂522家,获评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176家,其中绿色工厂147家,居全国14位。强化政策支持,对新获评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给予资金奖励,引导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作用明显。开展省内“零碳”工厂试点示范,沈阳市组织了第一批“零碳”工厂建设典型案例征集,为全省“零碳”工厂创建探索路径、打造样板。

  (三)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省发改委积极组织申报国家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方向专项资金,不断推动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碳达峰和绿色低碳转型。省工信厅全力落实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抓好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察,发挥节能标准约束作用,推动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发电行业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监管,参与国家钢铁行业碳排放核算核查指南编制工作,为碳市场纳入新行业做好准备。摸清重点行业碳排放状况,2022年度完成全省八大行业251家企业核查工作,引导企业通过加强碳资产管理、节能改造等措施降低碳排放。

  (四)持续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人民银行辽宁分行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加强碳排放权低质押贷款业务管理,推动组建“辽宁省碳排放权抵质押服务中心”,截至2023年底,共办理33.1万吨碳排放权抵质押登记,发放贷款3825万元。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领域信贷投放,截至2023年底,全省绿色贷款余额5284万元,同比增长30%以上。创新落实绿色金融激励政策,创设“辽绿贷”“绿票通”专项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工具,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目前累计使用碳减排支持工具229.88亿元。省金融监管局持续改善对绿色低碳领域的金融服务,大力推广“辽科贷”“辽知贷”等系列产品,累计投放贷款300亿元。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将工业领域绿色低碳项目的融资需求推介至全省银行机构,支持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五)促进绿色科技成果转化。“十四五”以来,省科技厅组织实施了“揭榜挂帅”重大专项等科技计划项目27项,投入研发经费5400万元,支持鞍钢集团、东北大学等科研单位联合开展绿色冶金、二氧化碳驱油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取得显著成效,18项节能降碳科技成果获得2021、2022年省科技奖励。畅通企业与高校院所对接交流渠道,持续开展撮合对接,有力促进了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省生态环境厅今年征集了20项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力争纳入国家低碳技术目录,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符合我省绿色低碳发展的工作实际,我们将采纳您的宝贵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动政策体系建立实施。做好工作部署,跟踪了解国家“零碳”工厂认定标准制定的进展情况,学习借鉴浙江等省“零碳”工厂建设的成功做法,梳理总结沈阳市“零碳”工厂案例中的典型经验,适时组织编制我省“零碳”工厂的评价导则,推动“零碳”工厂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将“零碳”工厂建设纳入“数字辽宁 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全力推进工业低碳、零碳发展。推动企业碳减排,支持企业自主开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指导,帮助对接生态环境部推动项目落地,将自愿减排量抵消作为实现“零碳”工厂建设的措施之一。

  (二)推动绿色金融业务创新。推动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业务发展,完善“辽宁省碳排放权抵质押服务中心”建设,推动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落地见效。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建设,逐步丰富平台功能板块,及时更新最新绿色金融政策,将“零碳”工厂项目纳入绿色金融服务范围,为“零碳”工厂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与服务,用好用活各类金融产品和工具,为“零碳”工厂建设提供全方位的绿色金融服务。

  (三)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组建工业降碳实验群,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着力突破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关键技术瓶颈,开展综合技术集成示范。鼓励高校积极研发绿色创新技术产品,开展“减碳去碳”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等技术攻关。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开展绿色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举办系列撮合对接活动,促进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和推广应用,为推动全省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感谢您对“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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