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深入推动我省装备制造产线数字化转型的建议》(第13020276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09-30 14:00:20
- 编辑: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员
- 来源:办公室
刘宏亮提案者:
您提出的深入推动我省装备制造产线数字化转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人才储备和培养”的建议
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人才储备和培养方面,我省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全方位培养所需人才。一是实施“兴辽未来工匠”培育工程。2023年,通过“资格推荐+文化考试+技能考核”方式面向一线企业员工录取“匠苗”136名。通过以师带徒、工匠传承、工学交替、训育结合的方式为辽宁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具有成为大国工匠潜质的企业高技能人才。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结构调整工作,推动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相结合,鼓励开设相关专业,重构课程体系,加大数字化人才培养力度。三是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全面推广校企双元育人模式和现代学徒制,校企持续推进订单、定制式人才培养,创建产教联盟,搭建中小企业理事会,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四是印发《辽宁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每年培养培训数字技术技能人员3000人左右,累计培养培训不少于20000人。支持培训机构与重点企业共建师资培训基地,开设数字技术技能人才“订单班”、“定制班”。五是全力支持我省中小型企业数字化领域高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积极举办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在线教育班,对入选国家级或省级高级研修班的人才,给予重点支持和适当的经费资助。
2.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一是建立人才需求调查发布机制。围绕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分区域、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人才需求调查,及时发布人才需求目录。二是开展全方位招聘活动。积极鼓励各类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开拓中小型企业对数字化转型领域高层级人才需求的招聘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的招聘、猎头、服务外包等措施,提供全方位服务。三是实施“兴辽英才”项目。鼓励和支持中小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智能化领域的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申报“兴辽英才”计划项目,按照规定兑现相关奖励和待遇。四是用好博士后智力资源。依托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创新实践基地,支持制造业数字化领域博士后在辽开展技术创新。同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型企业创建博士后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依托博士后培养平台引育留用高水平优秀青年人才。
下一步,我省将组织开展省级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训基地、创新中心等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推动高校加快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优化数字化学科专业布局。支持省内有关高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加强数字化转型领域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建立新型信息、人才、技术与物质资源共享机制,开展技术、产品和项目联合攻关。利用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引进紧缺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针对数字经济高层次人才,在子女入学、医疗健康、住房保障、签证申请、职称评定、股权激励、资金奖励等方面给予倾斜。
二、关于“鼓励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做好政策宣传和落实”的建议
在做好政策宣传和落实方面,我省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不断完善扶持政策体系。工业互联网领域,制定《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辽宁省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发展培育方案》、《辽宁省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将工业互联网纳入全省重点推进的22个集群之一,并组建全省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建设专班,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出台制造业数字化赋能相关行动方案,制定《辽宁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规范条件》,打造一批数字化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应用案例,培育数字化管理新模式,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设立“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2022至2023年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共投入5亿元。累计支持数字化转型项目358项,资金达3亿元;累计支持国家数字化领域试点示范52项,资金达2850万元;累计支持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共337个,资金达1.7亿元。
2.将优惠政策宣传落实到位。税收方面:一是做好宣传。向纳税人推送直观易懂的政策解读视频和微信宣传图解,编发《企业所得税纳税服务手册》等政策指南,在辽宁省电子税务局设立提示提醒功能,引导纳税人及时准确享受优惠政策。开展宣讲活动,为全省科技型企业宣讲惠企税收政策措施,确保支持科技创新类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二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包括对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研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税前扣除;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的支出,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实施加计抵减。金融方面:一是完善企业上市补助政策。对北交所上市企业给予800万元资金的奖补政策,实现沪、深、京三大交易所奖补政策全覆盖。三年来,累计向78户企业拨付3.75亿元扶持资金。二是优化债券融资环境。建立债券融资后备企业库,邀请沪深交易所专家对发债后备企业进行培训,指导券商机构主动对接企业发行债券。三是创新形式开展银企对接活动。联动各市累计开展各种形式的银企对接11场次,促成融资对接180亿元。四是举办“金融服务科技企业早春行”主题活动。帮助初创期、发展期、成熟期等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对接融资,帮助浑南科技城、材料实验室等重点科技项目解决融资10亿元。五是推广“辽科贷”“辽知贷”“辽股贷”“辽融贷”系列产品,实现了线上申请、自动审批、随借随还,目前“辽”系列信贷产品累计投放近300亿元。
下一步,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强化数字技术在制造业推广应用,加快推进企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一是强化政策牵引。对标国家计划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制定我省企业数字化转型“1+1+N”系列文件,包括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指南、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针对装备制造、钢铁、石化、轻工等领域出台行业级数字化转型工作指南。二是加强资金引导。用好“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聚焦产业集群和重点园区,支持工业互联网项目建设,支持企业配置5G网络、工控系统、工业软件等要素,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三是做好税收金融服务。持续健全完善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积极向税务总局反映企业数字化转型领域合理诉求,推动出台更多惠企税收政策。坚持用足、用好、用活各项金融工具,增强金融服务能力,为我省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可靠金融支撑。
三、关于“因地制宜提前制定相关保障措施和政策”的建议
为解决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人员安置问题,我省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积极落实“兴辽英才计划”。落实新引进国家级人才配偶协调安置事业单位操作细则,对新引进国家级人才的配偶,原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在岗人员,由人才引进单位按身份对等、专业对口原则,帮助协调推动解决。二是按需精准引才。开展重点产业领域人才需求调查,征集5511家企事业单位人才需求信息42509条,精选2977家重点单位6872个岗位面向社会发布,指导各地开展招才引智活动119场,2023年共引进高层次人才3708人,完成年计划185.4%。三是注重存量提质。出台文件明确将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举办5期国家级和10期省级高级研修班,培训重点产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900余人;新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信息系统,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公需科目在线学习课程,2023年参训人数达到43.1万人,是原计划的1.72倍。
下一步,我省将通过支持稳岗扩岗、拓宽就业渠道、支持重点群体、强化精准服务等方面措施,全力以赴稳就业、促发展。一是着力支持稳岗扩岗。延续实施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等政策,落实和完善稳岗返还、专项贷款、就业补贴等政策,加强对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支持,大力推进“直补快办”,充分释放稳岗效能。二是着力拓宽就业渠道。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加快培育数字经济、银发经济等就业新增长点,创造更多高质量的就业机会。针对重点群体,将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落实就业困难青年专项帮扶行动,强化农民工就业支持,健全劳务协作机制。三是着力强化精准服务。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性的基层就业服务网点,聚焦人流密集区、产业集聚区等区域,布局基层就业服务网点,推动服务信息辐射基层。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