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辽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发展的建议》(第13020358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09-30 13:45:06
  • 编辑: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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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辽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结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所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您在提案中提出,定位在县域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是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对促进我省县域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您对我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差距与不足,并从“精准定位特色主导产业”“加快构建全产业链体系”“推进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推进数字化转型”“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等方面提出的建议非常中肯,也符合我省发展的实际。

  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开展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认定工作。我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2023年制订印发了《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管理暂行办法》,旨在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截至目前,共培育抚顺市东洲区电解液及隔膜材料产业集群、沈阳市铁西区特高压输变电装备产业集群2家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沈阳市铁西区特高压输变电装备产业集群、沈阳市大东区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集群、大连市普兰店区互感器产业集群、盘锦市高新区石油装备产业集群、本溪市桓仁县中医药健康产业集群5家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集群内有各类企业2366家,其中中小企业2220家,占比93.8%,创新型中小企业111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4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7家,集群产值实现646.5亿元,同比增长5.3%。

  围绕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省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大力培育产业集群

  一是统筹推进集群培育。立足辽宁省发展实际,制定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专项扶持政策,构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政策体系,加强对集群发展的支持力度,统筹各类资源汇聚对接,做好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工作,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二是加强集群系统管理。加强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统计监测工作,及时掌握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情况,建立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储备库。对已认定集群培育任务执行情况、培育目标进展、培育工作经验、问题与改进措施等进行持续跟踪并做好信息数据分析与汇报。三是切实做好经验宣传。及时总结集群在提升创新、服务、数字化、绿色化和国际化水平,以及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经验做法,开展集群典型实践案例和优秀集群品牌宣传。

  二、加强优质中小企业培育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为引领我省中小企业坚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工信部出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后,我省制定印发《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辽工信发〔2022〕209号),对优质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进行规范,明确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价或认定标准,按照梯度培育、逐级成长、集中授予称号的方式对企业培育库进行动态管理,省市县三级联动培育体系初步形成,我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和精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加强宣传培训。组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属政策发布会、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培训会议,2023年赴14个市和沈抚示范区开展政策宣讲18场,现场“问诊”企业900户,通过面对面政策解读,有效疏通政策落实的“梗阻”迟缓现象。开展赋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等线上培训,吸引省内近3800户企业6000余人参与,浏览总量1.2万人次。三是搭建对接平台。组织57户专精特新企业参加第十八届中博会和第十二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签订意向合同额1.1亿余元。举办第十六届中国中小企业节,组织产业链头部企业与全国专精特新企业对接展会,期间对接洽谈325次,达成合作意向企业122户,投资金额35亿元。举办“创客中国”辽宁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促进企业对外交流合作。截至目前,全省共有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96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182家、创新型中小企业3927家。

  三、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

  一是推动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推荐名录,组织首批12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对全省365户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诊断咨询公益服务。征集2023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产品和解决方案,向工信部推荐沈阳自动化研究所等15家服务商的32个产品/解决方案。二是数字底座不断夯实,5G基站累计超过11万个,培育省级5G工厂达到40个,其中7个入选国家5G工厂,推进15个“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建设,新增“星火•链网”骨干节点2个。三是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达到39个,居全国第三位,接入企业突破1万家,标识注册量12亿;重点培育省级平台达到87个,服务工业企业超过6万户。四是数字化转型步伐加快,185家企业获评2023年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31家化工园区全部启动智慧平台建设,7家企业获评国家级智能工厂,40个场景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沈阳、大连入选国家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

  四、推进全产业协同发展

  一是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发挥产业集群“15+6”工作机制,推动组建集群专家委员会,培育集群促进机构,成立集群联盟,打造“一个集群、一个省领导、一个专家委员会、一个促进机构”的支撑体系。聚焦重点产业集群,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开展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梯度培育,发挥示范基地对产业集群的牵引作用,引导产业集群比学赶超;支持机器人及智能制造国家级集群建设,加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力度。促进链群协同,树立链式思维,加强集群内重点产业链跟踪研究,制定集群产业链构成图谱,培育链主企业,组织开展头部企业配套等对接活动,加速沿链聚合、聚链成群、集群成势,装备制造、石化、冶金头部企业省内配套率达到41%、41%和53.5%。二是推进粮油和畜禽产业集群建设。作为农业领域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有力抓手和建设食品工业大省和农业强省的重要支撑,着力打造玉米、水稻、肉鸡、生猪等细分产业链,注重顶层设计,狠抓项目投资,聚力集聚发展,壮大龙头企业,粮油和畜禽产业集群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2023年,粮油产业集群加工业产值1620亿元,同比增长6%;工业饲料总产量位居全国第4位,大豆加工量位居全国第5位。畜禽产业集群加工业产值910亿元,同比增长7%;白羽肉鸡屠宰量居全国第2位。三是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供给,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乡村旅游动能,持续宣传推广“乡村四时好风光”、跟着“赛事去旅游”精品旅游线路。

  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培育更多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主导产业聚焦、优势特色突出、资源要素汇聚、协作网络高效、治理服务完善,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激发县域经济活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关键环节配套能力和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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