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快我省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的建议》
(第0132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02-17 13:14:00
  • 编辑:省工信厅管理员
  • 来源:

刘文军委员:

  现就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的建议 ”,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智慧养老产业现状

  辽宁省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失能化比重较大,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辽宁省老龄化占比已达到25.72%,人口老龄化程度位居全国第一,面对严峻的养老服务形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发展目标,以全面构建辽宁“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工作方向,抢抓发展机遇,创新养老服务新思路,全省养老服务得到了快速高质量发展。

  (一)政策体系逐步完善。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强调要聚焦涉及老年人的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0〕11号)明确“保障设施场地。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照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做到“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标的,要通过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补足”“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整合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闲置设施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政策措施,通过低偿、无偿和政府补助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养老服务”。目前,全省各市均已积极落实“四同步”政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房用地得到有效保障。民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86号)“稳步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为符合条件的改造对象提供家门口的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与信息化、智能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相结合,加大养老终端设备的适老化设计与开发应用,加大高质量的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这些政策的出台都为我省研究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二)“互联网+养老”服务应用不断强化。2016年以来,我省9个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均按照民政部要求,将积极发展智慧养老服务纳入试点工作要点,积极打造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统筹服务供给。各市以“互联网+养老服务”为主线,以实用、便捷、高效为要求,以“提高为老服务质量和效率,强化政府监管,增强精准服务能力”为目标,开通民政12349服务热线并引进东软、南京颐倍康、江苏慧明、山东青鸟、上海恩谷、中国移动等电子服务平台开发单位,完成了系统项目研发,启动了市级互联网+智慧养老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在县(市、区)层面,各地能够结合本辖区互联网服务特色,继续依托96100、“帮万家”、“365工作体系”、“益互联”、“十五分钟便民服务圈”等社区服务信息网络,紧紧围绕居家老年人“五助”等日常需求,整合资源,实现线上需求和线下服务的精准对接,“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逐渐覆盖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各个方面,强化了为养老服务的系统管理能力,提高了为老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迅速。省卫生健康委开展了城市中医院下沉社区中医药服务模式试点项目。通过项目实施,依托省级中医院互联网医院建设及现代智慧医疗技术,以智慧中医药服务进社区、中医药健康教育、中医药文化推广为切入点,采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远程医疗平台搭建、中医药健康教育团队建设、中医药健康教育与宣传作品开发制作等方式,开展互联网诊疗、远程医疗、健康宣教、中医药文化传播等项目,探索城市中医院下沉社区的中医药服务新模式。辽宁省中医药健康药老服务示范单位评选的顺利开展,发挥了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优势特色,推动了中医药服务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截至目前共评选辽宁省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单位45家。

  (四)人才支撑能力逐步提高。省教育厅积极鼓励有条件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老年护理)、康复治疗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中医康复技术等养老服务类专业,加强专业技能人才培养。指导各院校结合行业、企业所需,按照用人单位的需求,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课程体系。目前,全省共有10所中职学校开设了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在校生350人;共有22所中职学校开设护理(老年护理)专业,在校生24374人;共有11所中职学校开设康复技术专业,在校生1338人。全省共有10所高职院校开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在校生1818人;共有12所高职院校开设护理(老年护理)专业,在校生17081人;共有6所高职院校开设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在校生2675人,为社会培养了大量养老服务专业人才。

  • 下一步工作打算
  • 加强平台建设。根据民政部“金民工程”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辽宁省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为智慧养老提供平台支持。将加强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能力、发展智慧养老服务列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任务,配合相关部门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技术和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应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开发运营网络APP、智能穿戴设备、一键呼叫、服务热线等相关信息产品和服务,指导全省各市逐步建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平台系统,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 加大智慧健康养老产品供给。支持老年辅助器材及产品研发创新,助力养老产业发展,应对高龄老年人机能增强和照护所需,凝练创新链、技术链,推进医研企协同开展创新性和集成性研究,构建针对失能、失智人群的技术产品体系,为老年人功能退化缺损提供智能科技代偿,辅助和替代人力照护,以技术创新增进老龄群体健康福祉。

  (三)继续抓好专业人才培养。继续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积极推动职业教育本科相关专业设置,按照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目录,引导支持有关院校开设医养照护与管理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组织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充分利用现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实训基地等优质资源,支持建设国家、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发挥基地培养养老服务产业技能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培训师资和教材建设,不断提升健康养老培训基础能力;面向各类人员,大规模高质量开展养老护理、健康照护等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完善养老产业服务体系,不断扩大人才培养规模。

  (四)全力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和中医药联席会议分工职责,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实施意见》,不断促进中医院下沉社区中医药服务模式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推动省级中医院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服务融入综合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继续推动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提质扩面。

  (五)继续加大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继续通过采取加强宣传辅导、简化办税程序、提升纳税服务质量等切实有效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智能养老产品、适老化产品的生产企业享受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中小微企业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留抵退税扩围、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六税两费”减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优惠政策,支持智慧养老产业发展。同时,根据税收政策制定权限,省税务局将积极向税务总局反映,建议给予智慧养老产业更大税收支持力度。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14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