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支持我省汽车行业整车业务发展的建议》
(第0514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02-17 13:07:57
  • 编辑:省工信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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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利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我省汽车行业整车业务发展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契合产业发展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对我们的行业管理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厅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处室专题研究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积极配合。针对您提出的三项建议,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实际和下一步工作,现答复如下:

  辽宁作为我国汽车生产的重要区域,经过多年的发展,建立了体系完整、规模庞大、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产业链体系,拥有华晨宝马、上通北盛、丹东黄海等12家整车制造企业。2021年,实现整车产量80.9万辆(全国排名第12位),同比增长8.1%。

  一、关于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基地与平台建设

  在整体规划方面,我省高度重视顶层设计,积极出台相关规划、方案支持汽车产业发展。一是印发《关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总体方案》,明确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完善支持政策,重点提出要做优做强整车企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壮大零部件配套产业规模。同时将汽车产业链列入“十四五”规划“老字号”重点产业链改造工程专栏。二是印发《辽宁省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3年)》《辽宁省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提出发展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商用车、专用车,加快驱动电机系统、整车控制系统、燃料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研发攻关。三是印发《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要以目标为导向、问题为导向、结果为导向,改造升级“老字号”,推进万亿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等,推动汽车行业重点企业建设柔性生产体系,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四是推进汽车产业做大做强。积极推进华晨宝马产品升级项目、华晨宝马BMWX1车型调整升级建设项目等,带动我省汽车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汽车产业科技创新方面,我省聚焦绿色化、轻量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围绕核心零部件、整车制造、智能网联构建了汽车产业创新链,充分发挥科技优势,建立科技创新支撑体系,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巩固我省在氢燃料电池系统、发动机等零部件制造方面的优势,逐步补齐在锂离子动力电池、智能网联等方面的技术短板,支撑汽车产业链向高端发展。截至目前,我省已构建“辽宁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产学研联盟”等10余个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布局“辽宁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动力控制与整车技术重点实验室”等30余个创新平台,实施高集成化三合一动力总成系统、新能源汽车电动机主轴等各类计划项目22个。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支持汽车整车产业发展。一是推动整车企业做优做强。提升合资品牌竞争优势,支持华晨宝马继续做大做强;打造自主品牌特色,支持丹东黄海等企业完善产品体系,扩大市场份额。二是鼓励传统燃油汽车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加大研发投入,充分利用现有产能发展新能源汽车。三是持续做好汽车产业链“建链”“补链”“强链”工作。通过产业政策引导和政府扶持,建设强大的零部件配套体系,以更好支持省内龙头整车企业发展。四是组织技术攻关,征集汽车领域科技创新需求,梳理凝练榜单、指南,通过实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及产品研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五是构建产学研联盟,指导现有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聚集高校院所及上下游配套企业,开展产业链集成创新。推动组建更多的实质性产学研联盟,进一步畅通产学研合作渠道,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二、关于对我省汽车制造企业进行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省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筹措专项资金,支持汽车产业发展。2016-2020年,共向国家争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9.9亿元。2021年以来,我省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安排“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支持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等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自主研发、设计、制造及系统集成的智能化水平,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升级。二是推动汽车领域首台(套)产品研制和推广应用。支持大连奥托股份有限公司的汽车白车身多车型柔性切换焊装生产线、辽宁华驰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压缩式垃圾车等项目申报并获得2021年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费补贴。三是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贴资金3.04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产品推广应用。四是安排促消费资金8000万元,支持各市促消费活动,将开展“汽车下乡”“以旧换新”纳入支持内容。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强化政策资金支持,推动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数字辽宁 智造强省”专项资金作用,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技术改造,加快推进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组织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向国家申请补贴清算。加强银企对接,鼓励银行、投融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的信贷支持。

  三、关于公用车辆优先采购本省企业生产车辆

  对于省内政府部门或省财政付款购买公交车等车辆优先采购本省企业生产车辆的建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明确规定,不得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关于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发现典型问题及整改情况的通报》(国市监反垄发〔2021〕43号),也通报了全国类似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典型问题。《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也明确禁止在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或者排斥条件。因此,目前我省不宜出台支持采购本地产品的政策。但我厅对此建议高度重视,已会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从供需两端入手,针对我省自主品牌汽车发展情况,特别是省内客车产品产需衔接问题开展了调查研究。

  下一步,我们将秉承“政府引导、协会搭台、企业唱戏”的合作交流模式,推进省内汽车生产企业与用户单位的产需对接,加大推广应用力度。通过召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对接交流会等方式,为省内汽车生产企业和公交运营企业等用户单位提供增进了解、加强合作的平台,促进我省本地汽车产品在省内的推广应用。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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