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第0187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0-06-10 15:06:00
  • 编辑:省工信委管理员
  • 来源:办公室

省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营商局和省金融监管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单位对我省民营企业发展的高度关注和为促进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所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的确,民营企业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再次重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为民营企业提振信心,指明道路。省委、省政府一直秉承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致力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实现可持续性发展。您所提出的支持保护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建议,我省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一)坚持深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2019年我省共取消、下放、调整省级行政职权事项101项,向沈抚新区行政赋权169项。今年,我们将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再推动一批行政职权事项下发,推动向自贸区、开发区等地区赋权。开展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回头看”,推动落实2017年以来全省已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落地落实。

  2.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2019年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辽事通”APP上线试运行。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实现90%,市县网上可办率实现80%。51个省(中)直部门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对省、市、县三级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省、市、县三级各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清单,实现清单内事项全部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3.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可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领域,建设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纳入项目164个,总投资1545.7亿元;建立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储备库,集中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103个。依托“国家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推动信息互通共享。出台《加快推进全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意见》,破除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间的合作障碍,开展契约化授予经营权试点。

  (二)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1.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2019年,我省重点以“政府欠款,政府违约,供地、执行难”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摸底清查、分类整治、建章立制,逐步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政府失信行为。督导各市将政府失信问题纳入失信问题台账,并形成一事一策的解决计划。去年全省已解决政府拖欠资金、兑现政策达193亿元。

  2.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一是依托我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了辽宁省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系统。开通了包括司法、海关、税务等40个领域的奖惩模块,征集联合惩戒数据500余万条。二是开展各领域企业信用查询服务,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信用查询申请,为相关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3.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截至目前,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征集省直信源单位数据1.1亿条,市级信用数据征集机构交换5000余万条,近两年与国家信用信息平台共享我省企业信用信息1.61亿条。实现行政服务大厅在受理事项时对信用状况“逢报必查”、“逢办必查”。我省平台连续两年获得“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标准化平台网站”奖。

  (三)坚持文明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

  1.严格依法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经济犯罪案件。准确认定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性质,严格掌握入刑标准,坚决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对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依法妥善公正处理。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依法审慎适用拘留、逮捕等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的强制措施同犯罪的严重程度、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相适应。对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但企业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2.全面加强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法监督。深入开展经侦执法“三查一治”工作,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执法行为。建立完善涉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冤假错案的甄别纠正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纠正侵害民营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冤错案件。全力做好民营企业风险防范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建立重点民营企业精准服务机制,对全省民营规模企业、知名品牌企业,建立警企联席制度,定期开展走访,有针对性的指导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创造安全有序的发展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3.持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在全国率先完成省、市、县三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组成调整,建立完善了省、市、县三级公平竞争审查议事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存量政策清理和增量政策审查,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共对3.87万件涉及市场主体的存量政策措施进行了排查,对254件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对新出台的1469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增量政策措施进行严格审查,防止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此外,在全国率先通过12315平台增设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平台,畅通企业投诉举报渠道。

  二、全力缓解民营企业资金难题

  (一)深入实施减税降费

  1.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降低增值税税率等优惠政策,按最高上限50%减征“六税两费”,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规模达695.8亿元,其中新增减税规模523.9亿元,新增降费规模171.9亿元。全年落实增值税改革政策惠及企业28.9万户;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惠及企业107.2万户。深入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全年共审批认定符合条件企业11485户,发放稳定岗位补贴5.15亿元,惠及在岗职工139.4万人。

  2.严格规范涉企收费行为。省市场监管局制定《铁路货物运输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清理简化铁路货运收费,全年为企业减负约1.87亿元;开展公用服务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自立项目收费等行为;对部分行业涉及的中介服务涉企收费,开展“双随机”抽查。省财政厅及时更新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开展全省涉企收费清理整治工作,大力清理省级收费项目,为企业减负4.4亿元。

  3.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扎实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完成市场化交易电量866.73亿千瓦时,为企业节约用电成本9.21亿元。分两次降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预计将为企业每年节约用电成本25.8亿元。出台《关于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9〕11号),提高通关效率,节约企业时间成本,平均进出口通关时长分别压缩78.45%和79.78%。落实通行费优惠政策,全年共计惠及车辆12237.3台次,优惠总金额24.2亿元。

  (二)努力破解融资难题

  1.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金融环境的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优化金融机构经营发展环境和实体经济融资环境,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发债融资的企业给予资金补助,降低企业上市发债融资成本。

  2.大力支持直接融资。以省金融发展与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建立辽宁省上市后备企业库有关工作的通知》,设立辽宁省上市后备企业库,按入库企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跟踪指导和定向服务。组织上交所、证监局及证券机构专家,深入考察省内民营企业,提供“点对点”指导,帮助企业解决上市问题。

  3.鼓励创新金融产品。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中小企业金融产品,积极推广“云税贷”“税融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中存在的抵质押物不足问题。择优推广工行“e抵快贷”等10个创新产品,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发展。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等产品,采取信用换信贷举措,为小微企业解决资金问题。

  (三)推进清理政府欠款

  1.健全领导机制。省、市、县(区)各级均成立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级政府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加强对清欠工作的领导,确定具体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形成三级联动、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分级负责、指挥有力的工作体系和机制。

  2.细化实施方案。先后印发《2019年辽宁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辽减负办〔2019〕14号)、《辽宁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辽政办明电〔2018〕74号)、《关于明确清欠工作有关问题口径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各项工作要求、主要措施以及工作分工,各市围绕职责分工、任务目标,对工作进行再次细化分解,确保任务具体、责任具体、目标具体、措施具体。

  3.全面摸清底数。根据清欠工作总体要求和节点目标,我省明确标准、细化任务、加强指导、全力督办,进一步完善台账报表,全面摸排拖欠账款底数,确保清欠工作无死角、无遗漏,并督导各地区各部门逐项逐笔逐月制定还款计划,落实清偿资金来源,确保各地区各部门做到应偿尽偿。截至2019年底,全省实现清偿进度63.26%,超额完成年底前清偿一半以上的目标任务。

  三、营造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环境

  (一)大力构建法治环境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经营权利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制定出台了《辽宁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已于今年2月正式实施。同时,颁布实施《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新修订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强化依法保护市场主体,依法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关心企业家、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行为

  重拳整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扰乱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及侵犯民营企业产权、损害民营企业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犯罪行为,通过建立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受、立案绿色通道等措施,及时立案,依法查处,全力打造安商护商、有利发展、公平诚信的服务环境。

  四、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一)引领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实施科技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7500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000家,瞪羚独角兽企业134家,民营企业占比均超过90%。推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共认定2019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家。启动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民营企业承担28项,支持金额达2.3亿元。组建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22家,其中民营企业20家,辽宁三三工业有限公司牵头创建了辽宁省掘进装备创新中心,辽宁奥克等企业获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标准制定

  2019年,在省市场监管局的积极推动下,全省新增涉及民营经济国家标准107项、省级地方标准38项,支持152家民营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推动发挥标准化基础性作用。2020年,省市场监管局将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或行业领先核心产品、技术和工艺转化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对于符合地方标准制定范畴的优先立项,引导民营企业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三)继续完善企业注销程序

  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简化企业注销程序,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部署,出台了《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同步推进业务系统改造、搭建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工作。自2019年9月1日起,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实现了企业主体注销、税务注销、海关注销、社保注销、外商投资企业提前解散等相关业务的同步指引、并行办理、快速办结。2019年,全省适用简易程序注销企业4.77万户,占同期注销企业总量的62.5%。

  五、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一)进一步完善项目管家制度

  2019年,全省为18132个重点项目和企业配备了项目管家,实现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重点项目全覆盖、全生命周期服务,共解决问题6933个。今年将进一步发挥项目管家作用,加强对企业服务。同时,探索建立项目管家服务信息平台,逐步实现项目管家实时调度、动态监控、自动统计、网格管理。

  (二)实现“一个号码管服务”

  8890平台开通以来,全省整合撤并799条热线,省、市平台共计受理各类企业群众诉求278.1万件,办结270.1万件,办结率97%。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诉求办理,提高8890综合服务平台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提升企业群众诉求办结率和满意率。

  (三)组建营商环境监督员和智库专家队伍

  省、市两级均聘任了营商环境监督员,组建了营商环境智库,聘请了法律顾问团队。各市定期组织开展“营商下午茶”“走进商协会”等活动,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不断拓展政府与企业之间交流渠道。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