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议》(第1411062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08-25 11:15:00
- 编辑: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员
- 来源:办公室
许卫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等文件精神,我省出台《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管理暂行办法》《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优质企业培育方向)管理办法》,大力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专项资金支持的主要方向和支持方式
2022年省政府下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21亿元,其中由我厅主导分配的智造强省方向采取直接补助、贷款贴息、配套补助、保险费补贴、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采购等支持方式下达15亿元,优质企业培育方向以采取直接补助、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下达2.5亿元,省发改委主导分配的数字辽宁方向2.5亿元。
二、2022年专项资金使用总体情况
由我厅主导分配的专项资金共计17.5亿元,当年下达10.42亿元,执行率60%。其中:
1.由我厅主导分配的智造强省方向15亿元专项资金,当年下达8.05亿元,执行率54%。主要支持内容一是对获得绿色制造、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等领域国家项目、平台、称号的69户次企业予以“免申即享”奖励4800万元。二是技术改造升级贴息,支持1个项目,安排资金730万元。三是数字化转型,支持9个项目,安排资金9987万元。四是绿色低碳,支持2个项目,安排资金2682万元。五是企业创新发展,支持42个项目,安排资金2.56亿元。六是服务化转型,支持157个项目,安排资金2.07亿元。七是首台(套)保费补贴,支持项目208个,安排资金1亿元。八是其他项目资金5969.1万元。
2.由我厅主导分配的优质企业培育方向2.5亿元专项资金,当年下达2.37亿元,执行率95%。主要支持内容一是对获得服务型制造示范、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领域国家及省级称号的683户次企业予以“免申即享”奖励2.34亿元。二是工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成果转化方向等14个项目支持334万元。
三、2022年免申即享资金情况
为支持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做精主业、鼓励企业争先创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厅根据《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管理办法》《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优质企业培育方向)管理办法》中“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按流程推进资金下达等工作,共奖励2.82亿元,其中对获得绿色制造、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等领域国家项目、平台、称号的69户次企业予以“免申即享”奖励4800万元;对获得服务型制造示范、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领域国家及省级称号的683户次企业予以“免申即享”奖励2.34亿元。
四、2023年计划降低申报条件门槛情况
经征求各市意见,联合财政等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拟降低申报条件门槛限制,按流程近期公布。
一是删除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具体行业分类限制,即“老字号”删除规模以上工业老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服务化转型、设备更新改造等内容;“原字号”删除支持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产业、冶金产业精深加工及菱镁产业转型升级等内容;“新字号”删除支持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高性能医疗器械、先进农机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内容。
二是删除“老、原、新”企从业人员、年销售额、资产总额等规模限制条件。即删除“支持‘原字号’‘老字号’企业规模原则上应为大型工业企业,从业人员2000人及以上,年销售额3亿元以上、资产总额4亿元及以上,以及‘新字号’企业原则上应为中型以上工业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年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要求。
三是降低项目项目投资额门槛,即删除“支持环节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支持环节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支持环节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支持环节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具体在申报指南中统一要求项目投资额500万元以上。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