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我省老工业地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255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08-25 11:12:17
  • 编辑: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员
  • 来源:办公室

王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老工业地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深化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导向,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步伐”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一是制定政策措施。相继出台《辽宁省制造业数字化赋能行动方案》《辽宁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规范条件(暂行)》等文件,设立 “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项目。二是开展试点示范。围绕装备、冶金等重点行业,遴选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辽宁荣信电气传动有限公司等30家省级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企业,认定特变电工等50个智能工厂,大连机车等102个数字化车间。三一重型装备等2家企业获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三是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达到65个,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遴选工作。全省上云企业超过10万家,其中工业企业突破2.5万家。沈鼓集团“整零共同体”工业互联网平台一期建设完成。组织沈阳自动化所等平台企业与朝阳、葫芦岛、辽阳等市工业企业对接,扩大“中科云翼”等平台应用规模。四是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促进工业互联网和安全生产融合应用,探索矿山、化工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新模式。

  下一步,加快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一是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覆盖各市、各行业领域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打造智能制造应用场景,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系统性解决方案服务商,组织开展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以及百城千园行等系列活动,以工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的规模化应用,带动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二是推进智能制造。根据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规范条件,支持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培育推广智能化设计、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定制、智能运维服务等智能制造新模式。三是提升安全保障水平。提高省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与态势感知平台服务能力,完善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攻击防护等功能,扩大监测企业数量。四是推进智慧矿山建设。加快实现采矿和选矿生产现场少人或无人操作、重点岗位机器人作业,引导矿山企业数字化转型,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二、关于“以推动数据共享和依法使用为导向,加快完善数据治理政策”的建议

  建设全省一体化数据资源管理系统省级节点。一是统筹管理一体化。建立数字辽宁建设领导小组和省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定期向小组汇报工作进展、以小组名义调度有关部门工作,及时解决数据共享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是标准规范一体化。编制发布《辽宁省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指南》《政务数据资源:综合人口库数据元》《政务数据源:数据质量标准》《辽宁省政务数据资源:综合法人库存数据元》等核心数据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规范化推进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三是数据服务一体化。依托全省一体化数据资源管理系统,以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开发利用等形式,为数字政府各类应用场景提供数据支撑。

  下一步,充分发挥政务数据在提升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推动数据共享。完善数据治理,筑牢数字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政务数据开发利用,按需向各市政务数据平台回流数据,赋能基层服务和治理,构建全省政务数据管理的总枢纽、政务数据流转的总调度、政务数据应用的总门户。二是培育数字要素市场。依托全国统一的数据分析平台、数据资产评估服务平台、数据交易机构等,促进数据要素交易流通,持续开展软件能力成熟度DCMM贯标,提升企业数据管理能力,激发数据要素价值的潜力。三是加强数据管理。探索建立工业数据确权、数据流通、数据安全等规则规范,在重点行业研究建立工业数据空间,推动数据开放共享。开展工业大数据权属确定、价值评估和数据交换等交易规则研究,推动沈阳市探索建设大数据交易平台。四是健全数据基础设施与数据资源体系。完善数据基础制度,提升数字创新能力,以数字技术赋能千行百业,加强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三、关于“练好内功,着力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建议

  一是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沈阳自动化所、东北大学和重点企业开展网络、标识、平台与安全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发,积极参与制定 5G+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工业大数据等关键技术标准。二是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和主导作用。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和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钢铁、石化、装备制造等行业转型升级。推动沈阳新松、无距科技等企业开展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新型智能产品研发和生产。三是贯彻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中小微企业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系列措施,鼓励企业研发投入,增强企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四是推动“双鞍融合”。鞍钢集团在2022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上搭建数字化转型成果展厅,分享鞍钢集团智慧管理、智慧运营、智能制造及精钢工业互联网平台。

  下一步,持续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一是促进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合作对接,通过需求索引,深度融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协同开展产学研合作、市场对接、新品发布等对接活动。二是加大核心技术研发投入力度,通过“带土移植”引进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实施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引导省内重点科研平台设立开放基金。三是鼓励企业将核心关键技术形成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协同与运用。推动企业开展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面向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布局前沿技术研究。

  四、关于“对中小企业指导和数字化转型帮扶”的建议

  一是组织开展数字化服务诊断。组织企业开展两化融合、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摸清各行业和重点企业发展现状,找准短板和技术需求。建立服务提供商资源池,分行业为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2022年,组织1596户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评估工作,确定232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工作的通知》,引导银行机构提升产品质量。指导盛京银行推出“辽科贷”“辽知贷”等信贷产品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截至目前已累计投放60余亿元。三是加强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深入落实《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印发《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不断健全完善我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强化资金支持力度。截至目前,累计推荐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87户,国家重点“小巨人”企业59户。认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24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131户、“专精特新”产品(技术)5248项,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898户。

  下一步,一是发挥重点行业头部企业标杆引领作用,推动鞍钢集团、沈鼓集团、大连冰山等行业领军企业,面向行业开放先进技术和应用场景,加快实现订单、产能、资源等共享,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带动产业链中小企业数字化能力提升。二是支持金融机构全面参与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继续争取金融机构在资金、政策等方面支持,围绕我省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方面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组织开展多层次银企对接,支持企业用好政策,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可获得性。三是组织开展2023年两化融合评估、智能制造评估诊断工作,目前已有313家企业参加两化融合评估诊断、162家企业完成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诊断。

  五、关于“多措并举全面提高数字型人才水平,提升全民数字化素养”的建议

  一是出台政策措施。制定《辽宁省高校研究生导师队伍能力提升实施方案》《辽宁省研究生导师培训办法》《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团队评选办法》,建立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导师培训体系、优秀导师和团队建设体系。二是坚持需求导向。优化数字经济相关人才培养布局结构,制定《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组织高校根据发展定位、办学特色、社会需求等,制定学科发展规划。三是坚持开放合作。支持高校重点依托产教融合型企业,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培育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组织培养单位制订联合培养方案,以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支持高质量人才培养。

  下一步,一是加强数字经济学科专业建设。支持高校结合数字经济发展需求,与企业联合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推动高校深化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数字经济相关学科交叉融合,在研究生培养中设置数字经济研究方向,统筹“双一流”建设资金支持数字经济相关学科发展。二是深化数字经济课程体系建设。积极实施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加快建设一大批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线上、线上线下混合、虚拟仿真“金课”,创新教学方法,全面提升课程教学水平。三是推进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引进紧缺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一定支持。四是将数字经济高层次人才纳入人才服务保障政策范围,做好子女入学、医疗健康、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为推进我省老工业地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接下来,我们将在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充分考虑您提出的建议,同时请您一如既往,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和帮助,再次感谢您的支持!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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