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制造和绿色制造
打造数字绿色辽宁》(第1449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02-17 11:42:49
  • 编辑:省工信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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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德海代表:

  您提出的“加快推进数字化制造和绿色制造,打造数字绿色辽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我们出台了制造业数字化赋能行动方案,全面启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工作。建成恒力石化、沈阳海尔等一批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生产效率平均提升21.2%。“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了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围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等,培育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98家,全省累计334家。通过实施绿色制造项目,企业制造过程绿色化率平均提高20%。全省关键工序数控化率54.2%,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71.2%,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下一步,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提高加工设备的数控化率和国产化率

  一是开展撮合对接。借助“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契机,组织省内数控机床、数字化工具检具企业参展,展现辽宁高质量产品,对接省内制造业企业,提高本地配套率。围绕智能制造应用场景,召开全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对接交流活动和铁西智能制造伙伴对话,针对应用场景多、覆盖范围广的重点产品,开展点对点撮合对接,促成更多数字化转型项目。二是推动本地配套。制定辽宁省提高工业头部企业本地配套实施方案,以头部企业为引领,深化分工合作、优化供给质量、促进规模拓展、畅通供需循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本地配套能力和水平。积极贯彻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落实完善我省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加大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的支持,营造愿用敢用环境。

  二、提高生产制造过程的数字化水平

  一是发展智能制造。推广应用智能传感器、工业机器人、边缘计算、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打造生产管理与生产制造自感知、自优化、自决策、自执行等智能化制造场景。利用“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等改造。二是发展智能化产品。推动新型传感器、智能控制、物联网芯片等技术在产品中的集成应用,通过技术赋能实现产品迭代升级,提高产品信息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重点推进工业机器人、智能仪表、数字化装配和计量工具等产品,培育产品品牌,推动市场应用。

  三、提高生产线、生产车间、生产工厂的数字化水平

  一是推动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针对装备制造、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分析行业特点和痛点,研究制定智能制造工作指南。装备制造等离散行业,推进企业开展生产设备数字化、网络化改造,石化钢铁等流程行业,推进企业生产装置、生产线网络化改造,在标准化重复操作、高危岗位推广工业机器人。起草我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认定标准,到今年底前建成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60个以上。二是培育优秀解决方案提供商。面向系统集成、基础电信、智能制造、工业软件、网络安全、科研院所和联盟协会等,征集一批技术、规模、经验等综合条件突出、具有诊断能力能力的单位,建立诊断服务提供商资源池。鼓励诊断服务提供商整合省内软件服务、数字化产品等企业,为我省工业企业提供诊断、规划、实施等服务,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及专业特色的服务提供商。开展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遴选工作,推动16家促进中心扩大服务企业范围,持续提升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

  四、提高用电设备的“绿电”消费比例。

  一是省工信厅、东北能监局联合印发《辽宁省2022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方案》,提出探索开展绿色电力交易。优先组织风电和光伏等参与交易,对通过电力直接交易方式购买的绿色电力产品,交易价格由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售电公司通过双边协商、集中撮合等方式形成。二是积极参与国家发改委试点开展的绿色电力交易工作,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承担了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与辽宁朝阳中电朝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之间的绿电交易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今后五年生产用能全部由绿色电源提供,助力提升绿色消费需求、提高绿色制造水平。

  五、提高生产工厂或车间的建筑条件。

  一是开展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推广应用。贯彻落实《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制定《辽宁省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推广目录》,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鼓励制造业企业充分利用地热等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改扩建或新建项目。推动机床企业利用人造大理石等新材料替代铸铁材料,开展机床床身研制和生产。二是强化绿色制造标杆引领。支持重点行业开展节能、节水、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清洁生产和超低排放等改造,推动推进制造业绿色化发展。新建省级绿色制造单位100家,并组织企业发布绿色低碳发展报告,开展对标学习。在钢铁、石化、电力等重点行业各建设1-2个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加快示范引领。

  以上是对您提案的答复,不当之处,敬请指正。最后,感谢您对我省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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