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优化区域经济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
(第1142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02-16 08:58:38
  • 编辑:省工信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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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区域经济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的主体,是保就业的主力军,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关键环节。近期,受国内外环境复杂变化等影响,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明显增加,为此,党中央、国务院与省委、省政府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惠企助企政策,省工信厅正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地落实落细各项政策,全力以赴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和健康发展。

  一、主要工作

  (一)引导企业管理创新。省工信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近年来,连续组织开展辽宁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企业工作,评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企业65户,总结推广示范企业先进管理经验,举办示范交流培训会议,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管理创新,提升管理水平。举办精益管理培训,利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开展企业管理咨询,今年以来,以“精益管理融合智能制造”、“如何通过精益管理推动企业降本增效“、“打造卓越数字精益现场”为主题,先后开展了三期精益管理线上培训,全省近千户企业参加,累计培训3522人次。联合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了4期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为86名中小企业高层管理者提供系统培训课程、前沿管理理念和最新管理信息,为中小企业发展与创新提供全面解决方案,在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能力素质的同时,助推中小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健康快速发展。

  (二)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与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工作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金融部门工作实际,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资金投向民营和小微企业,积极支持辽宁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通过强化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探索建立首贷中心,突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瓶颈;开展专项活动,做好对重点群体的金融支持工作;降利减费,推进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改善金融生态和金融服务环境,提升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性和可得性。截至2021年末,辽宁省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万亿元,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886亿元,同比增加11.2%。2021年,辽宁省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同比下降50BP。

  (三)积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切实减轻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纳税人缴费人的税费负担。如降低增值税税率、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等。2022年又相继出台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中小微企业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留抵退税扩围、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六税两费”减免等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四)推进“免申即享”改革。省营商局深入学习上海、浙江、湖北等地区经验,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全面推进“免申即享”系统建设。省税务局推出445项“免申即享”政策,一季度共惠及176.32万户纳税人,享受税费优惠194.48亿元。省科技厅与省税务局共同梳理28项扶持科技创新型企业优惠政策,惠及6381户企业。省人社厅、省退役军人厅等部门正在进一步沟通系统对接工作。沈阳、营口已经完成首批政策梳理,沈阳首批22项试点政策即将上线。锦州依托“惠企政策”专区,在原有政策精准推送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免申即享”改革。大连、鞍山、铁岭等地认真研究省内外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了改革方案。

  (五)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和引进创新人才。一是在支持民营企业创新方面,2021年以来,省科技厅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制度创新为总开关,以法治保障促进科技创新生态优化,以政策支撑培育壮大科技企业群体,以创新资源集聚促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以人才引进支撑产业发展,以优化金融服务助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着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实施“揭榜挂帅”重大科技攻关,通过“带土移植”三位一体引进项目、人才和团队,加快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截至2021年底,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4815家,同比增长37%;高新技术企业突破8107家,同比增长15.8%;瞪羚独角兽企业达到3181家,增长42.4%,已初步形成了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发展新格局。发布的200个首批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中,盟主为民营企业的占比80%以上。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自发组建技术能力提升类联盟634家,盟主企业均为民营企业。发布的100项“揭榜挂帅”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榜单中,民营企业承担占比七成以上。二是在支持引进人才方面,2021年,省科技厅依托“兴辽英才计划”,启动“带土移植”工作,共引进域外高水平人才团队218个,其中由院士、杰青、长江学者领衔的高端团队37个,为我省在精细化工、能源环境、现代农业等领域带来新突破。省人社厅为全省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2000余人(单位)符合奖励、补助条件,涉及奖励(补助)经费近1.7亿元,确保了人才政策真正落地见效。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创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合作,联合收招、引进优秀专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产学研结合方面的优势作用,依托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创新实践基地青年科研人才培育“主战场”,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留用、引进优秀人才。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将进一步推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提升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拟对企业精益管理咨询项目予以支持。

  (二)深入实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支持普惠领域为工作重点,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推进,着力完善融资服务和配套机制,做好对普惠重点群体和领域的金融支持工作,形成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继续支持辽宁省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三)将继续落实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通过做精宣传辅导、做细咨询解答、做优办税服务等有效举措,让民营企业能在第一时间懂政策、能申报、会操作。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合理涉税诉求,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反应的疑难问题,持续做好政策跟踪辅导,打通政策红利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税费减免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为民营企业纾困激发活力

  (四)继续推进“免申即享”改革。进一步优化政策兑现流程,做到成熟一项上线一项、成熟一批上线一批,通过“免申即享”改革提高政策红利兑现效率。对各地区各部门“免申即享”改革进行跟踪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动态优化“免申即享”系统服务,不断调整完善政策清单,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推动沈阳、锦州、营口自贸区等重点区域在关键政策上取得突破,一事完善、各地复制,一地成功、全省推广,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改革深入。

  (五)继续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为核心,优化创新环境,培育壮大科技企业群体,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民营科技企业提升创新能力。省人社厅将继续实施新一轮“兴辽英才计划”,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猎头公司、社会组织等中介机构引才荐才;鼓励和支持省内各级专家,组建专家服务团队,深入有需求的民营企业,提供专项、定向服务,逐步提高民营企业人才队伍能力水平。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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