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加大专精特新企业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
(第1340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02-16 08:57:02
  • 编辑:省工信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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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专精特新企业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小企业是经济肌体的“毛细血管”,是最具有新活力的群体,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五次会议上作出“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在浙江考察时指出“我国中小企业有灵气、有活力,善于迎难而上、自强不息”,强调“中小企业能办大事”。

  开展“专精特新”工作,是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增强中小企业的整体实力,发挥中小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激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是鼓励中小企业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能够加快中小企业融入国际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步伐,使其成为助力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做实做强做优的重要力量。通过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以引导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主导产品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的企业脱颖而出,补足产业链高端环节,拉动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从而成长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领航企业。

  一、开展的工作情况

  (一)开展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我省早在2005年,在全国率先制定了《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定办法》,开展产品认定工作。2019年,我省开始实施“专精特新产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梯度培育专项行动,截至目前,累计认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5248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131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24家。

  (二)推动企业成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18年以来,工信部共开展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我省共推荐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等211家企业成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列全国第十位,涵盖了41个工业大类中的25个,207个中类中的137个。其中第一批9户,占比3.6%;第二批65户,占比4.2%;第三批137户,占比4.67%。

  (三)积极争取中央奖补资金。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的通知要求,2021-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分三批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每批支持不超过三年。2021年,我省45家企业被确认为重点“小巨人”企业,获得中央奖补资金9756万元。2022年,我省14家企业列入公示名单。截至目前,我省重点“小巨人”企业59家,位列全国第15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好中央财政支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的奖补资金。设立优质企业培育专项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业链领航企业等。对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实施“免申即享”,促进我省制造业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提高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用好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

  (二)提升“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一是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国家研发加计扣除比例达到100%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企业组建产学研联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校院所、人才团队开展产学研合作,择优给予研发后补助支持。二是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免到15%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建设各类研发机构,争创省级、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择优给予后补助支持。三是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成为瞪羚独角兽企业,对新备案的省级瞪羚、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奖励性后补助支持。

  (三)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对接。及时向银行机构推送“专精特新”企业白名单,了解企业融资需求,鼓励银行机构制定专精特新营销方案,开发个性化专属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解读金融惠企政策。支持各市开展政银担企对接活动,提供金融产品、贷款担保、信用征集与评价等服务。落实全省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计划,对不同阶段的拟上市企业,做好分类指导,推动上市融资。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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